党委书记岗位职责
主持必威党委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制定学院党委工作计划,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在学院的贯彻执行。
2.主持学院党委会议、党委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等,抓好学院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及制度建设,领导党支部工作,组织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3.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努力发挥学院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负责学院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教书育人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5.负责学院师生员工政治理论学习和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6.领导学院教代会、工会、共青团、研究生会等群团组织的工作。
7.做好学院干部教育和管理工作。签发学院党委党务工作文件。负责签署相关人员政审材料。
8.参与讨论和决定学院学科建设、行政管理、教学、科研和学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支持学院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团结党内外同志,协调学院党政工团的关系。
9. 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委集体领导的作用;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党委“一班人”的自身建设,经常与党委成员和其他部门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沟通和交换意见,支持他们大胆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工作的积极性。
10.完成学校党委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院长岗位职责
主持必威行政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⒈ 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事、财务及等行政管理工作及对外学术交流工作。主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⒉ 与学院党委书记共同带领党政领导班子和教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完成学校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
⒊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学院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和年度计划,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及时检查了解完成情况。
⒋ 负责管理教学工作。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严格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
⒌ 负责学科建设。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制定学科建设规划,做好学科调整,实现学科建设目标。组织力量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合作。领导学院学术委员会,做好教学、科研立项与成果评审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学术交流。
⒍ 负责教师和职工队伍建设。注意培养选拔学科带头人,建设好学术梯队。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引进并合理使用人才。加强教职工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⒎ 负责管理学院国有资产,依法合理使用学院经费和资金。负责建立和实施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通报制度。凡学院资金使用办法和重大经费开支,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共同研究决定。
⒏ 负责学院的课程建设和国际化办学工作。
⒐ 主持制定学院内部有关规章制度,维护正常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秩序,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一切责任事故的领导责任。
⒑ 支持工会、共青团、研究生会等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做好学院与其他院系和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
⒒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
分管必威教学工作,领导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全院教学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制定相关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
2.布置教学任务,检查教学各个环节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3.主持学院的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督促检查课程建设及教学方法研究工作。
4. 组织好学院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和期末总结工作,经常督促检查各系部日常教学工作。
5. 制定学院教学人员培养计划,负责教学人员进修工作。参与对教学人员的使用、晋级、奖励等各项工作的讨论,并提出具体意见。
6. 协助各系部制定教材订购计划,负责申报自编教材、资料的采用意见,由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后使用。
7. 组织制定实践教学大纲,主持审定学院教学实践内容和教学文件,报请主管部门通过后组织实施。检查实践教学措施及效果。
8. 组织教师积极开展教书育人活动,搞好学生的基本技能训练和第二课堂活动。
9. 督促检查教学资料的整理、归档等工作。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研副院长岗位职责
分管必威科研、研究生培养、外事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科研、研究生培养、外事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负责学院科研、研究生教学管理和外事工作。
2.组织院内教职员工申报各类科研课题,争取校内外各项资助,在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运行、结题各个环节把关,确保科研活动的正常有序运行。
3.组织学院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和各种学术研究活动(含讲座、学术沙龙、小型会议、学术参观等);组织出版学术著作文丛(含学术译著丛书)和高水平的教材。
4.领导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学院各专业研究生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提出研究生实践教学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学位点建设及教学方法研究工作,主持研究生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
5.制定学院研究生导师培养计划,主持对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奖励等各项工作的讨论,并提出具体意见。
6.制定年度国内、国际交流合作计划,组织教师积极进行国内外的各种进修,扩大联合办学渠道。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副院长岗位职责
1. 分管全院的日常行政工作。配合院长做好全院各单位的行政协调工作。
2. 主持院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 配合书记、院长做好机关工作人员、教辅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强化服务意识。
4.分管院图书情报中心工作。
5.负责学院工会工作。
6.负责学院安全保卫工作。
7.协助院长分管学院的开发与创收工作。
8.协助院长抓好全院教职工的考核考勤、奖罚工作。
9.协助院长做好学院经费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开源节流,规范管理。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1.在学院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院的学生工作,制定本院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总结汇报。
2.抓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
3.分析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
4.抓好学生党建工作,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发展工作以及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5.抓好学风建设。努力形成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求实创新、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
6.抓好学生的安全、纪律、内务等日常行为管理。抓好学生中重大思想问题的教育和引导工作,及时处理学生突发事件。
7.指导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8.抓好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组织本院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助学金、荣誉称号的评定工作。
9.抓好招生就业工作,想方设法开拓就业市场,提高就业率。
10.落实学校、学院党委以及职能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
系(部)主任岗位职责
系(部)是学院教学人员按学科组建而成的以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为主要任务的中层管理机构。系(部)主任在院长、分管副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年初制定本系(部)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年中、年末检查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工作总结。
2.组织本系(部)教师认真制(修)订并执行所承担课程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选(编)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编制审核教学进度表。
3.安排本系(部)教师的课堂和实践教学任务,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和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4.制定并实施本系(部)师资队伍、教学科研及课程建设计划。
5.负责本系(部)承担课程的考试(含命题、阅卷、评分和分析试卷)、题库(试卷库)和课程网站等建设工作。
6.定期组织教研活动(如集体备课、听课、新教师试讲、观摩教学、专题报告、研究教学方法、改革考试方法、交流教学经验等)。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做好听课记录,并及时反馈。
7.负责本系(部)教师的年度考核,核定教学、科研工作量。
8.收集本系(部)教师对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9.做好系(部)档案归集、整理、保管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任务。
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学院党委和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批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学院党委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会和系部主任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
5.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抓好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研究所所长岗位职责
研究所作为学院和研究中心下设的基层科研机构,负责组织相关学科方向的组织、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研究所所长在院长、分管副院长和中心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所学术梯队和研究团队建设,制订相关学科方向的建设方案和实施计划。积极参与重点学科和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
2.负责组织所属学科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每年至少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等各一项。积极组织参评各类社科奖项。
3.进一步凝炼学科方向,依据学科发展内在要求和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组织本所研究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每年至少出版著作1部、发表高水平论文5篇、召开专题科研会议2次。
4.协助制定、落实相关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研究生开展学术活动。协助组织相关学科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答辩等工作。
5.做好本所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做好档案归集、整理、保管工作。
6.完成学院、中心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