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前提
赵家祥
一、问题的提出
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的“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一章中, 论述了前资本主义各种共同体的解体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过程。马克思把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的共同体分为两大发展阶段。最初的共同体是原始形式的共同体, 原始形式的共同体解体后又产生了派生形式的共同体。原始形式的共同体与原始形式的共同体解体后产生的派生形式的共同体, 处于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 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特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形成于共同体解体的过程中, 但它不是形成于原始形式的共同体解体的过程中, 也不是既可能形成于原始形式的共同体解体的过程中, 又可能形成于原始形式的共同体解体以后产生的派生形式的共同体的解体的过程中。
有学者认为,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既可能产生于封建的共同体的解体的过程中, 也可能产生于原始形式的共同体的解体的过程中:“共同体向市民社会过渡具有多样性。也就是说, 共同体 (村社) 向市民社会转化时, 既可能从封建的 (或日耳曼的) 共同体向市民社会过渡, 也可能由亚细亚共同体、古典古代共同体直接向市民社会过渡”;“共同体解体的过程大体上也可以被视为原始积累的发生过程, 当然也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过程。”从这两段话可以清楚地看出, 这里所说的共同体, 既包括封建社会这种派生形式的共同体, 又包括亚细亚公社、古典古代公社等原始形式的共同体;这种观点认为, 封建社会的派生形式的共同体的解体过程和原始形式的共同体的解体过程都是资本主义原始积累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过程。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此外, 这里把“日耳曼共同体”这种原始形式的共同体说成是“封建的共同体”, 是对马克思思想的误解。由日耳曼公社组成的共同体与由亚细亚公社和古典古代公社组成的共同体, 是处于同一发展阶段的三种原始形式的共同体, 不能把“日耳曼共同体”看作“封建的共同体”, 而把后两种共同体看作原始形式的共同体。西欧的封建社会, 是在日耳曼人征服西罗马帝国以后, 在西罗马帝国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从日耳曼公社这种原始形式的共同体解体到封建制度在西欧确立, 经过了漫长的封建化过程。日耳曼公社同古典古代公社和亚细亚公社一样, 都是在氏族公社解体以后产生的农村公社, 以日耳曼公社为基础的日耳曼共同体这种原始形式的共同体同古典古代共同体和亚细亚共同体一样, 都属于部落共同体, 它们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都是处于原始社会的最后时期, 是从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转变时期的共同体, 兼有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的两重特征。把日耳曼公社这种原始形式的共同体看作是与古典古代共同体和亚细亚共同体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 并把它与西欧封建社会的共同体这两种不同时代的共同体混为一谈是完全错误的。由于把“日耳曼共同体” (公社) 误解为封建社会的共同体, 所以这实质上是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于由亚细亚公社、古典古代公社和日耳曼公社这三种原始形式的共同体解体的过程中。
马克思在1881年给俄国民粹派女作家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及其草稿中, 把俄国农村公社以及亚细亚公社、古典古代公社和日耳曼公社等各种形式的农村公社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和性质讲得十分清楚。马克思指出:“‘农业公社’到处都是古代社会形态的最近的类型”, “在古代和现代的西欧的历史运动中, 农业公社时期是从公有制到私有制、从原生形态到次生形态的过渡时期”, “农业公社既然是原生的社会形态的最后阶段, 所以它同时也是向次生形态过渡的阶段, 即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向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的过渡。不言而喻, 次生形态包括建立在奴隶制上和农奴制上的一系列社会”。马克思在这里明确断定农村公社是原始社会的最后阶段, 是由原生形态向次生形态、由公有制社会向私有制社会、由无阶级社会向阶级社会的过渡阶段, 次生形态包括建立在奴隶制上和农奴制上的一系列社会。这就是说, 农村公社作为原生的社会形态, 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间还隔着奴隶制社会和农奴制社会的一系列社会, 它的解体过程与资本的原始积累毫无关系, 也不可能产生和确立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只有农村公社这种原生的社会形态解体以后产生的建立在奴隶制上和农奴制上的一系列社会次生形态或派生形态解体的过程中, 才能进行资本的原始积累, 从而产生和确立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
二、所有制和共同体的原始形式的性质及其解体过程
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的“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一章中, 讲了亚细亚的土地所有制形式、古典古代的土地所有制形式和日耳曼的土地所有制形式三种原始的土地所有制形式, 以这三种原始的土地所有制形式为基础, 形成了亚细亚公社、古典古代公社和日耳曼公社三种共同体的原始形式。这三种土地所有制的原始形式和共同体的原始形式彼此之间具有不同的特点:亚细亚的土地所有制形式是公有制, 个人只有土地占有权, 没有土地所有权, 个人对共同体依赖性最强, 而且这种共同体最牢固, 长期停滞, 在由原始形式向派生形式转变过程中变化最小, 并未从中产生出派生形式;古典古代的土地所有制形式是公有制和私有制并列, 个人对共同体的依赖性较弱一些, 并且从这种土地所有制形式中派生出古希腊罗马的奴隶社会;日耳曼的土地所有制形式是私有土地, 这是土地所有制的基础, 公有土地表现为私有土地的补充, 共同体十分松散, 个人对共同体的依赖性很弱 (共同体只存在于举行宗教仪式和各种竞技活动中) , 并且在历史上通过征服奴隶制的西罗马帝国, 跨越了奴隶制社会形态, 从中直接派生出以农奴制为基础的封建社会, 但这不等于说日耳曼共同体就是封建社会性质的共同体。
马克思除去分析这三种土地所有制的原始形式和共同体的原始形式之间的区别以外, 还把它们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比较, 指出了它们不同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共同特点。这些共同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 个人对劳动的客观条件的占有不是劳动的结果, 而是劳动的前提。个人把劳动的客观条件简单地看作是自己的东西。这种劳动的客观条件不是劳动的产物, 而是自然界直接提供的。 (2) 个人隶属于一定的共同体, 是这个共同体的成员, 如果离开这个共同体, 个人就不能生存, 也没有个人的财产。 (3) 劳动者和劳动的客观条件直接结合在一起, 尚未发生劳动者与劳动的客观条件的分离。 (4) 经济形式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 劳动者生产的目的是为了创造使用价值, 而不是为了创造交换价值。
马克思之所以详细地考察这三种土地所有制的原始形式和共同体的原始形式, 是为了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前提。这个前提有两个:一个是劳动者和劳动的客观条件相分离, 从而成为自由劳动者;另一个是自由劳动者能够和货币相交换, 可以自由地出卖自己的劳动力。马克思指出:“雇佣劳动的前提和资本的历史条件之一, 是自由劳动以及这种自由劳动同货币相交换, 以便再生产货币并增殖其价值, 也就是说, 以便这种自由劳动不是作为用于享受的使用价值, 而是作为用于获取货币的使用价值, 被货币所消耗;而另一个前提就是自由劳动同实现自由劳动的客观条件相分离, 即同劳动资料和劳动材料相分离。”从上面我们论述的三种土地所有制的原始形式和共同体的原始形式的共同特点可以看出, 它们都不具备产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两个前提, 只有这三种土地所有制的原始形式和共同体的原始形式解体, 在其解体的过程中产生出的所有制和共同体的派生形式的再解体的过程中, 才能进行资本的原始积累, 产生和确立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
我们通常都把资本主义制度称为雇佣劳动制度。但是雇佣劳动的产生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和确立, 二者之间虽然有联系, 却并不是完全相同的。雇佣劳动的产生, 并不等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和确立。只有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 具备了一定的历史前提, 雇佣劳动才能发展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马克思、恩格斯对这个问题有许多明确的论述。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包含着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萌芽的雇佣劳动是很古老的;它个别地和分散地同奴隶制度并存了几百年。但是, 只有在历史前提已经具备时, 这一萌芽才能发展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恩格斯这段论述包含以下几层意思:首先, 雇佣劳动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萌芽,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雇佣劳动进一步发展的结果;其次, 雇佣劳动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得要早得多, 它在奴隶制度下就产生了, 在封建制度下也存在着, 但当时由于不具备必要的历史前提, 所以都没有从中形成和确立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再次,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 雇佣劳动只是一种例外, 一种副业, 劳动者采取的一种辅助办法, 一种暂时措施, 并不占统治地位, 它只是个别地和分散地同奴隶制度和农奴制度并存, 或者说是存在于奴隶制度和农奴制度的夹缝中。
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的“巴师夏和凯里”一章中, 在批判巴师夏时讲了雇佣劳动产生的四种形式。他说:“在现实的历史上, 雇佣劳动是从奴隶制和农奴制的解体中产生的, 或者像在东方和斯拉夫各民族中那样是从公有制的崩溃中产生的, 而在其最恰当的、划时代的、囊括了劳动的全部社会存在的形式中, 雇佣劳动是从行会制度、等级制度、劳役和实物收入、作为农村副业的工业、仍为封建的小农业等等的衰亡中产生的。在所有这些现实的历史过渡中, 雇佣劳动表现为一些关系的解体、消灭, 在这些关系中, 劳动从它的收入、它的内容、它的场所和它的规模等等所有方面来说都是固定的。所以, 雇佣劳动表现为劳动和它的报酬的固定性的否定。从非洲人的偶像直接过渡到伏尔泰的‘最高存在物’, 或者从北美野蛮人的猎具直接过渡到英格兰银行的资本, 都不像巴师夏所说的从渔夫过渡到雇佣工人这样荒谬和反历史。”马克思讲的雇佣劳动产生的这四种形式中, 第一种是从奴隶制和农奴制的解体中产生的, 第二种是从东方和斯拉夫各民族公有制的崩溃中产生的, 第三种是从西欧封建社会的各种所有制形式、各种共同体、各种经济制度和等级制度的衰亡中产生的, 第四种是从非洲和美洲的原始所有制形式由于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和殖民统治而解体的过程中产生的。其中第三种形式是雇佣劳动产生的典型形式, 只有从这种形式中产生的雇佣劳动制度, 由于具备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形成的前提, 才发展成为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第四种形式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西欧已经产生和确立的条件下, 西方殖民主义者通过殖民统治, 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移植到非洲和美洲的, 非洲和美洲的土地所有制的原始形式和共同体的原始形式自身是不能直接产生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认为从亚细亚的、古典古代的和日耳曼的土地所有制的原始形式和共同体的原始形式的解体中可以产生和确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观点, 犯了同巴师夏认为从渔夫可以直接过渡到雇佣工人同样“荒谬和反历史的”错误。
前面讲过, 劳动者和劳动的客观条件相分离, 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历史前提之一。但是, 并不是在任何时期、任何条件下, 劳动者和劳动的客观条件相分离, 都可以产生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马克思1877年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讲了下面一种情况:“在《资本论》里的好几个地方, 我都提到古代罗马平民所遭到的命运。这些人本来都是自己耕种自己小块土地的独立经营的自由农民。在罗马历史发展的过程中, 他们被剥夺了。使他们同他们的生产资料和生存资料分离的运动, 不仅蕴涵着大地产的形成, 而且还蕴涵着大货币资本的形成。于是, 有那么一天就一方面出现了除自己的劳动力外一切都被剥夺的自由人, 另一方面出现了占有自己创造出来的全部财富的人, 他们剥削他人劳动。结果怎样呢?罗马的无产者并没有变成雇佣工人, 却成为无所事事的游民, 他们比过去美国南部各州的‘白种贫民’更卑贱, 和他们同时发展起来的生产方式不是资本主义的, 而是奴隶制的。因此, 极为相似的事变发生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就引起了完全不同的结果。”马克思在这里说的“古代罗马平民”或“自己耕种自己小块土地的独立经营的自由农民”, 指的就是古典古代公社中自己耕种自己小块土地的公社社员。在古典古代公社解体的过程中, 这些自己耕种自己小块土地的公社社员的土地被剥夺了, 劳动者和劳动的客观条件相分离了, 但是这些丧失自己小块土地的农民并没有变成雇佣工人, 而是成为无所事事的游民。和丧失了自己的劳动的客观条件即小块土地的农民同时发展起来的, 也不是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 而是奴隶制的生产方式。这也说明土地所有制的原始形式和共同体的原始形式的解体, 只能产生奴隶制和农奴制的生产方式, 而不能产生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
前面讲过, 亚细亚的、古典古代的、日耳曼的土地所有制的原始形式和共同体的原始形式, 是原始社会的最后阶段, 同时又是从原始社会向下一个社会的过渡阶段, 即由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向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由无阶级社会向阶级社会的过渡时期。这种土地所有制的原始形式和共同体的原始形式所具有的二重性, 必然造成自身的解体。马克思在“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中, 具体论述了这三种土地所有制的原始形式和共同体的原始形式解体的过程和原因:
首先, 人口增加以及由于移民所引起的征服战争, 必然产生奴隶制。上面已经讲到, 劳动者把劳动的客观条件看作是自己的东西, 个人从属于一定的共同体, 是共同体的一员, 这是所有制的原始形式存在的前提。但是, “这些条件是改变着的”, 例如, “在每一个人均应占有若干亩土地的地方, 人口的增长就给这样做造成了障碍。要想消除这种障碍, 就得向外殖民, 要实行殖民就必须进行征服战争。这样就有奴隶等等。还有, 例如, 公有地扩大了, 这样代表共同体的贵族就增加了等等。”
其次, 由于生产力的发展, 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产生出新的劳动方式, 新的劳动组合, 即使生产关系发生相应的变化, 劳动的客观条件发生了改变, 劳动者的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在再生产的行为本身中, 不但客观条件改变着, 例如乡村变为城市, 荒野变为开垦地等等, 而且生产者也改变着, 他炼出新的品质, 通过生产而发展和改造着自身, 造成新的力量和新的观念, 造成新的交往方式, 新的需要和新的语言。”
再次, 土地所有制的原始形式和共同体的原始形式内部产生的私有制是其瓦解的最重要的原因。马克思在讲到古典古代的共同体时说:“凡是公社成员作为私有者已经同作为城市公社以及作为城市领土所有者的自身分开的地方, 那里也就出现了单个的人可能丧失自己的财产的条件, 也就是丧失使他既成为平等公民即共同体成员, 又成为所有者的那种双重关系。”因为个人丧失财产, 也就失去了他是共同体成员的地位, 必然造成共同体的瓦解。
最后, 公社成员厌恶劳动, 也是土地所有制的原始形式和共同体的原始形式瓦解、奴隶制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本人厌恶劳动, 就要驱使奴隶劳动, 因而就会有掠夺奴隶的战争。再加上分工和交换、债务等等的出现, 加速了公社内部贫富两极分化, 富者上升为奴隶主, 贫者沦为奴隶, 促使公社瓦解。
三、所有制和共同体的各种派生形式及其解体过程
前面已经讲过, 不仅各种所有制的原始形式和共同体的原始形式解体, 而且它们解体以后产生出来的各种派生形式也解体, 才能造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历史条件。马克思在“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中讲到, 各种所有制的原始形式和共同体的原始形式解体以后, 主要产生出以下三种所有制和共同体的派生形式:第一种派生形式是劳动者成为土地的所有者, 劳动者用自己的生产工具在自己的土地上从事劳动, 劳动产品归自己所有, 这实际上就是指小农的个体所有制。第二种派生形式是劳动者是生产工具的所有者, 劳动者用自己的生产工具从事劳动, 生产的产品归自己所有, 由自己处置 (自用或出售) , 这实际上就是指个体手工业者。一些富裕的个体手工业者成为师傅, 他雇用一定数量的帮工, 招收一些学徒。学徒出师以后和帮工离开师傅以后, 也可以成为个体手工业者或师傅。在城市中, 手工业者和商人为了保护他们的共同利益, 建立了手工业行会和商业行会这种共同体, 行会组织和行会制度对于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第三种是劳动者是生活资料的所有者, 这实际上指的是奴隶制和农奴制中的奴隶和农奴。奴隶和农奴依附于奴隶主或农奴主, 为奴隶主或农奴主劳动, 从奴隶主或农奴主那里获取生活资料, 这种生活资料归自己使用和支配。奴隶制和农奴制是所有制的原始形式解体以后产生的两种占主导地位的派生形式, 个体农民所有制和个体手工业者所有制都依附于奴隶制或农奴制, 带有明显的奴隶制或农奴制的色彩, 受奴隶制或农奴制的“普照的光”的影响。
上面这几种所有制的原始形式和共同体的原始形式解体以后产生的派生形式, 具有以下一些共同特点:
首先, 劳动者和劳动的客观条件依然结合在一起, 而没有发生分离。个体农民和个体手工业者与劳动的条件客观条件结合在一起, 这是十分明显的。奴隶和农奴本身都没有自己的生产资料即劳动的客观条件, 为什么说奴隶制和农奴制也是劳动者和劳动的客观条件结合在一起的呢?马克思回到了这个问题。他说:“在奴隶制关系和农奴制关系中, 没有这种分离;而是社会的一部分被社会的另一部分当作只是自身再生产的无机自然条件来对待。奴隶同他的劳动的客观条件没有任何关系;而劳动本身, 无论是奴隶形式的, 还是农奴形式的, 都被作为生产的无机条件与其他自然物列为一类, 即与牲畜并列, 或者是土地的附属物。”
其次, 使用价值和以直接消费为目的的生产占优势, 或者说生产的直接目的是使用价值, 而不是交换价值, 所以仍然属于自然经济, 而不属于商品经济。马克思指出:“在所有这些解体的过程中, 只要更详尽地考察便可发现:在发生解体的生产关系中占优势的是使用价值, 即以直接使用为目的的生产;交换价值及其生产, 是以另一种形式占优势为前提的;因此, 在所有这些关系中, 实物贡赋和劳役比货币支付和货币税占优势。”
再次, 仍然存在人身依附关系。奴隶依附于奴隶主, 农奴依附于农奴主, 徒弟和帮工依附于师傅, 他们都是不自由的, 不能自由地出卖自己的劳动力, 不能用自己的劳动力与货币相交换。
从这三种所有制的派生形式和共同的派生形式这几个特点可以看出, 它们仍然不具备资本主义产生的历史条件, 只有在这些派生形式解体的过程中, 才能进行资本的原始积累, 形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历史条件。
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 把各种派生形式的解体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原因、形式和过程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 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 才可能产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是因为,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需要各种前资本主义所有制形式和共同体解体, 而生产力的发展是导致这些所有制形式和共同体解体的根本原因;生产力的发展可以为资本的原始积累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和确立提供物质技术条件, 积累足够的货币和物质生活资料与生产资料。
2. 劳动者和劳动的客观条件相分离, 劳动者摆脱各种人身依附关系, 成为除去自己的劳动力就一无所有的无产者, 可以自由地出卖自己的劳动力, 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重要前提之一。这一点前面已经讲过。而劳动者和劳动的客观条件分离的过程, 使货币能够转化为资本, 货币转化为资本又加速了劳动者和劳动的客观条件的分离。马克思指出:劳动者和劳动的客观条件的“分离本身是一个历史过程, 解体过程, 正是这一个过程使货币能够转化为资本。就货币在历史上起促进作用来说, 只有当货币本身作为最有力的分离手段加入这个过程的时候, 而且只有当货币促使被剥夺光的、丧失客观条件的自由工人形成的时候, 货币才起这种促进作用。但是, 这当然不是由于货币为这些工人创造他们生存的客观条件, 而是由于货币加速这些工人同这些条件的分离, ——使工人丧失财产”。
3. 商人财富即货币财富既促进旧的生产关系的解体, 促进劳动者和劳动的客观条件相分离, 又促进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 即使货币的持有者能够购买到失去劳动的客观条件的劳动者的劳动力。对于商人财富对前者的作用, 马克思指出:“交换和交换价值的发展——这种交换价值到处以商业为中介, 或者说它的中介可以称为商业;货币在商人等级中保持独立的存在, 同样, 流通在商业中保持独立的存在——, 一方面导致劳动对其生存条件的所有权关系的解体, 另一方面又导致劳动本身属于生产客观条件的这些关系的解体”。这里说的“劳动对其生存条件的所有权关系的解体”, 指的是个体农业和个体手工业的解体;这里说的“劳动本身属于生产客观条件的这些关系的解体”, 指的是奴隶制和农奴制关系的解体。综合起来看, 就是商人和商业导致原始所有制形式解体以后所产生的各种所有制的派生形式的解体。对于商人财富对后者的作用, 马克思指出:“当资本的原始形式已经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时, 货币财富便能够作为中介出现在这样变成自由的客观生活条件与变成自由的但已是一贫如洗的活劳动力二者之间, 并且能够借助于一方去购买另一方。”这里的意思是说, 商业资本的原始形式发展到一定程度时, 能够使货币所有者在劳动力市场上买到一贫如洗的工人的活劳动力。
4. 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不是生产使用价值, 而是生产交换价值。交换价值以货币的形式存在。只有积累足够的货币, 才能产生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因为货币既可以购买劳动的客观条件, 又可以购买劳动的主观条件, 即自由劳动者的劳动力。马克思指出:“资本是以货币, 从而以货币形式的财富为起点的。这里还包含着这样的意思:资本是从流通中来的, 是作为流通的产物出现的。因此, 资本的形成不是来自土地财产 (在这种场合, 至多是来自租地农民, 只要他是农产品商人) , 也不是来自行会 (虽然在这种场合有这种可能) , 而是来自商人的和高利贷者的财富。可是, 只有当自由劳动通过历史过程而与自己存在的客观条件相分离的时候, 这种财富才找到购买这种自由劳动的条件。”马克思在这里从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这个角度, 充分肯定了商人和高利贷者以及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解体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5. 资本的原始积累, 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形成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马克思指出, 资本的原始积累, 完全不是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 似乎是资本积累了生活资料、劳动工具和原料, 一句话, 积累了同土地相分离的而且本身早已将人类劳动吸收在内的劳动的客观条件。他说:“决不是资本创造劳动的客观条件。相反, 资本的原始形成只不过是这样发生的:作为货币财富而存在的价值, 由于旧的生产方式解体的历史过程, 一方面能买到劳动的客观条件, 另一方面也能用货币从已经自由的工人那里换到活劳动本身。”马克思以英国的资本原始积累为例对这一点做了说明。他指出:“例如, 英国的大土地所有者遣散了那些曾经与他们共同消费剩余农产品的侍从;其次, 他们的租佃者赶走了茅舍贫农等等, 这样一来, 首先有大量的活劳动力被抛到劳动市场上, 他们在双重意义上是自由的:摆脱旧的保护关系或农奴依附关系以及徭役关系而自由了, 其次是丧失一切财物和任何客观的物质存在形式而自由了, 自由得一无所有;他们唯一的活路, 或是出卖自己的劳动能力, 或是行乞、流浪和抢劫。”事实证明, 后一条路是走不通的, 政府会用绞刑架、耻辱和鞭子, 简单说即用暴力, 从这一条路上把他们赶到通往劳动力市场的狭路上去。
马克思还指出, 劳动者和劳动的客观条件相分离, 资本的原始积累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形成的时间, 是从公元14世纪和15世纪上半叶英国的封建制度衰亡时期开始的。他明确指出:“14世纪和15世纪上半叶的英国, 才是劳动自我解放的黄金时代。”从此可以看出,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是在所有制的原始形式和共同体的原始形式解体过程中开始产生的, 而是在封建制度衰亡时期, 具体说是在公元14世纪和15世纪上半叶开始产生的, 这比所有制的原始形式和共同体的原始形式的解体晚了一千年左右。换句话说, 如果认为所有制的原始形式和共同体的原始形式的解体也可以产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就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提前了一千年左右。
四、资本的原始积累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形成和确立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第二十四章“所谓原始积累”中, 具体考查了资本原始积累的过程。马克思首先说明了什么叫资本的原始积累。他指出:“所谓原始积累只不过是生产者和生产资料分离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所以表现为‘原始的’, 因为它形成资本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方式的前史。”为什么要讲资本的原始积累呢?因为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十三章论述“资本积累的一般规律”时, 已经说明货币怎样转化为资本, 资本怎样产生剩余价值, 剩余价值又怎样产生更多的资本。但是资本积累以剩余价值为前提, 剩余价值以资本主义生产为前提, 而资本主义生产又以商品生产者握有较大量的资本和劳动力为前提。因此, 整个运动好像是在一个恶性循环中兜圈子, 要脱出这个循环, 就只有假定在资本主义积累之前有一种“原始”积累, 这种积累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结果, 而是它的起点。
资本的原始积累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结构产生的过程。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结构是从封建社会的经济结构中产生的。后者的解体使前者的要素得到解放。”这就是说, 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结构的要素, 存在于封建社会的经济结构之中, 只有封建社会的经济结构解体, 才能把这些要素从封建制度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具体地说, 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结构产生的重要前提之一, 就是把直接生产者即劳动者从封建制度的束缚下解放出来, 使其成为可以自由出卖自己劳动力的雇佣劳动者。马克思指出:“使生产者转化为雇佣工人的历史运动, 一方面表现为生产者从农奴地位和行会束缚下解放出来”, “另一方面, 新被解放出来的人只有在他们被剥夺了一切生产资料和旧封建制度给予他们的一切生存保障之后, 才能成为他们自身的出卖者。”这就是说, 工业资本家这些新权贵, 不仅要排挤行会的手工业师傅, 而且要排挤占有财富源泉的封建主。从这方面来说, 他们的兴起是战胜了封建势力及其令人愤恨的特权的结果, 也是战胜了行会及其对生产的自由发展和人对人的自由剥削所加的束缚的结果。换句话说, 劳动者的奴役状态是产生雇佣工人和资本家的发展过程的起点。这一发展过程就是这种奴役状态的形式变换, 就是封建剥削转化为资本主义剥削。
由此可以看出,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不是在所有制的原始形式和共同体的原始形式解体的过程中产生和确立的, 而是在封建所有制和手工业行会与商业行会等封建共同体解体的过程中产生和确立的。
马克思以英国为典型, 考察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封建制度解体的过程中产生和确立的情况。在英国, 封建农奴制实际上在14世纪末期已经不存在了。当时, 尤其是15世纪, 绝大多数人是自由的自耕农, 尽管他们的所有权还隐藏在封建制度的招牌后面。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奠定基础的变革的序幕, 是在15世纪最后30年和16世纪最初几十年拉开的。
封建家庭解散, 家庭成员成为大量不受保护的无产者, 被抛向劳动力市场。国家暴力加速了这些家庭的解散。但王权绝不是这件事情的唯一原因。同王室和议会顽强对抗的大封建主, 通过把农民从土地上强行赶走, 夺去他们的公有地的办法, 造成了人数多得无比的无产阶级。
在16世纪, 宗教改革和随之而来的对教会地产的大规模的盗窃, 使暴力剥夺人民群众的过程得到新的惊人的推动。在宗教改革的时候, 天主教会是英国相当大一部分土地的封建所有者。对修道院等的压迫, 把住在里面的人抛进了无产阶级行列。很大一部分教会地产送给了贪得无厌的国王宠臣, 或者非常便宜地卖给了投机的租地农场主和市民, 这些人把旧的世袭佃户大批地赶走, 把他们耕种的土地合并在一起。在17世纪最后几十年, 自耕农即独立农民还比租地农民阶级的人数多。甚至农业雇佣工人也仍然是公有地的共有者。大约在1750年, 自耕农消失了, 而在18世纪最后几十年, 农民公有地的最后痕迹也消失了。
1688年的所谓“光荣革命”, 把地主、资本家这些谋利者同奥伦治的威廉三世一起推上了统治地位。他们开辟了一个新时代, 使以前只是有节度地进行的对国有土地的盗窃达到了巨大的规模。这些土地被赠送出去了, 被非常便宜地卖掉了, 或者被用直接掠夺的办法合并到私人土地中去了。
公有地同国有土地完全不同, 它是一种在封建制度保护下保存下来的古代日耳曼制度。对公有地的掠夺大都伴有把耕地转化为牧场的现象, 它开始于15世纪末, 在16世纪还在继续。但是, 当时这一过程是作为个人的暴力行为进行的, 立法曾同这种暴力行为斗争了150年而毫无效果。18世纪的进一步强化表现为:法律本身成了掠夺人民土地的工具, 虽然大租地农场主也使用自己独立的私人小手段。这种掠夺的议会形式就是“公有地圈围法”, 换句话说, 是地主借以把人民的土地当作私有财产赠送给自己的法令, 这是剥夺人民的法令。到19世纪, 人们自然甚至把农民和公有地之间的联系都忘却了。
对农民土地的最后一次大规模剥夺过程, 是所谓的“清扫领地”, 即把人从封建领地上“清扫”出去。“清扫”是前面谈过的英国的一切剥夺方法的顶点。我们在前面谈到现代状况时知道, 在已经没有独立农民可以“清扫”的地方, 现在是要把小屋“清扫”掉, 结果农业工人在他们耕种的土地上甚至再也找不到必需的栖身之所了。
大土地所有者和租地农场主把用各种办法掠夺来的土地变为牧场, 放牧牛羊。而失去土地和住所的居民, 则或者变为租地农场主的雇农, 或者被赶到城市去做资本家的雇佣工人。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资本原始积累的过程就是“羊吃人”的过程。
马克思总结了土地被剥夺的过程及其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形成的意义。关于对个体小生产的剥夺, 马克思指出:“个人的分散的生产资料转化为社会的积聚的生产资料, 从而多数人的小财产转化为少数人的大财产, 广大人民群众被剥夺土地、生活资料、劳动工具, ——人民群众遭受的这种可怕的残酷的剥夺, 形成资本的前史。”“靠自己劳动挣得的私有制, 即以各个独立劳动者与其劳动条件相结合为基础的私有制, 被资本主义私有制, 即以剥削他人的但形式上是自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所排挤。”关于对教会土地、国有土地和公有地的被剥夺, 马克思指出:“掠夺教会地产, 欺骗性地出卖国有土地, 盗窃公有地, 用剥夺方法、用残暴的恐怖手段把封建财产和克兰财产转化为现代私有财产——这就是原始积累的各种田园诗式的方法。这些方法为资本主义农业夺得了地盘, 使土地与资本合并, 为城市工业造成了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阶级的必要供给。”马克思在讲述各种土地被剥夺的同时, 还讲述了作为农民副业的农村家庭手工业和城市的行会手工业被剥夺的情况, 认为只有消灭农村的家庭手工业和城市的行会手工业, 才能使一个国家的国内市场获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需要的范围和稳固性。马克思在讲完对个体农民土地、教会土地、国有土地和公有地的被剥夺以及农村家庭手工业和城市行会手工业被剥夺以后, 分别论述了资本主义租地农场主的产生、工业资本家的产生以及雇佣工人阶级的形成, 这就全面地论述了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解体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和确立的过程。这个过程充分说明,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是从土地所有制的原始形式和共同体的原始形式的解体过程中产生的, 而是从封建社会的经济结构的解体过程中产生的, 或者说从封建的所有制形式和封建的共同体这种派生形式的解体的过程中产生的。
马克思说资本的原始积累用的是“各种田园诗式的方法”, 这是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美化资本原始积累的荒谬观点的讽刺。事实上,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严厉揭露和批判了资本原始积累的罪恶和资本家用残酷血腥的手段掠夺劳动人民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罪行。他指出:“资本来到世间, 从头到脚, 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对直接生产者的剥夺, 是用最残酷无情的野蛮手段, 在最下流, 最龌龊, 最卑鄙和最可恶的贪欲的驱使下完成的。”对直接生产者的“这种剥夺的历史是用血和火的文字载入人类编年史的”。资本原始积累的过程, 不仅是用暴力掠夺本国农民和其他劳动者的过程, 而且是用血腥的手段掠夺殖民地人民的过程。马克思指出:“美洲金矿产地的发现, 土著民族的被剿灭、被奴役和被埋葬于矿井, 对东印度进行的征服和掠夺, 非洲变成商业性地掠夺黑人的场所——这一切标志着资本主义生产时代的曙光。”“荷兰——它是17世纪的标准的资本主义国家——经营殖民地的历史, ‘展示出一幅背信弃义、贿赂、残杀和卑鄙行为的绝妙图画’。最有代表性的是, 荷兰人为了使爪哇岛得到奴隶而在西里伯斯岛实行盗人制度。为此目的训练了一批盗人的贼。盗贼、译员、贩卖人就是这种交易的主要代理人, 土著王子是主要的贩卖人。盗来的青年在长大成人可以装上奴隶船以前, 被关在西里伯斯岛的秘密监狱中。”国家暴力在资本原始积累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和确立的过程中, 起了重要作用。为镇压被剥夺了土地的农民和雇佣工人的反抗, 欧洲的各个国家都制定了残酷的法律, 工人“由于这些古怪的恐怖的法律, 通过鞭打、烙印、酷刑, 被迫习惯于雇佣劳动制度所必需的纪律”。资本原始积累的“所有这些方法都是利用国家权力, 也就是利用集中的、有组织的社会暴力, 来大力促进从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转化过程, 缩短过渡时间。暴力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暴力本身就是一种经济力”。(注释略)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哲学系)
来源:《中国高校社会科学》 2017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