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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科学的独立化和特殊性

发布时间:2020-09-07 发布者:必威 浏览次数:

论社会科学的独立化和特殊性

认识自然,难;认识社会,更难。当一门门自然科学像繁星一样布满科学的“太空”,把人类智慧之光照射到自然的深处,不断发现自然规律时,人类对社会的认识却仍然停留在社会的表层,历史规律仍然在人们的视野之外,社会“科学”在相当长的时期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科学。之所以如此,从认识论的视角看,是因为社会离不开自然,但社会又不同于自然,自然本身的运动是在人之外,社会运动本质上则是人的活动;社会离不开个人,但社会又不是个人的相加之和,而是个人之间彼此发生的那些的联系和关系的总和;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人本身又受到自己所创造的历史的制约,人既是历史的“剧作者”,又是历史的“剧中人”,既是历史的“前提”,又是历史的“产物和结果”。这是一个自相缠绕的哥德尔式的“怪圈”。正是这个“怪圈”造成了社会研究的难题,造成了社会科学的特殊性。本文拟就社会科学的特殊性作一考察和审视,以深化我们对社会科学的理解和把握。

一、社会科学的发生和独立 

研读哲学史、科学史可以看出,自然科学脱胎于自然哲学,社会科学则蕴孕于道德哲学之中。伴随着现代工业革命、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形成,社会科学从道德哲学中分化出来并获得了自身的独立形态。在进入工业文明、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前,人类社会既没有独立的社会科学,更谈不上独立的社会科学方法,人们对社会的研究主要有两种基本形式:一是套用道德哲学的方法,二是套用自然科学的方法。

套用道德哲学的方法来研究社会,这主要是古代的社会研究方法。这种方法的根本特点,就是用“性善”“性恶”等来规范社会,描述理想的社会形态。著名历史学家萨拜因在分析柏拉图的国家理论时指出:“这个理论从这样一个概念开始,即必须从事有条不紊的研究来了解‘善’,然后根据这‘善’的观念,通过阐明一切社会所包含的相互需要这一原则,来作出对社会的构想。”[1]

套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社会,这主要是近代的社会研究方法。近代牛顿经典力学确立了成熟的自然科学的两大原则:一是重复性原则,即重复性是自然规律的根本特征;二是精确性原则,即自然规律不仅可以被认识,而且可以用精确的量的关系去把握。牛顿经典力学构成了近代社会理论变革的一般理论背景,它造成的强烈的科学主义和理性主义情绪,促使一大批社会科学家相信社会运动“在各个方面都符合由牛顿和莱布尼茨阐明的物质引力规律”[2],认为社会科学可能也应该成为像自然科学那样的精确的科学,并力图用自然科学的方法研究社会,从而构造出“社会物理学”“社会引力学”等学说,形成了社会科学史上的“自然科学时代”。一般说来,自然科学本无意向社会科学“献媚”,但它往往又决定了社会科学的面貌。

社会研究套用道德哲学、自然科学的方法,表征着这样一个历史事实,这就是,“自然的关系”在社会中占据统治地位,社会本身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尚未独立并显示出来。只是在人类社会进入工业文明、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后,“社会的关系”占据统治地位,社会与个人处于形式上的对立,人们需要从整体上规划社会发展进程时,社会才真正成为人们研究的对象;社会事实如何描述、如何抽象、如何解释,才成为争论不休的问题。只是在这个时候,社会科学及其方法的独立化才成为一个现实的问题,成为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显现出来。

社会科学的独立化是一个力图发现社会运动规律及其特殊性的过程,它历经文艺复兴的“人文科学”、维科的“历史哲学”、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的“经济科学”、黑格尔的“哲学科学”、狄尔泰的“精神科学”、李凯尔特的“文化科学”和马克思的“历史科学”等理论形态,终于发现了社会运动规律及其特殊性。

其一,“自然科学家一般不是他所正研究的现象的参与者,而社会科学家则是”[3]。换言之,自然科学家是在自然之外研究自然的,而社会科学家本身就在社会现象之网中,在研究社会时,他必然要把自己的知识结构、认识水平、阶级立场、价值取向渗透到研究客体中,而客体又反过来影响着研究主体。用中国古诗词来说明这种现象,那就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其二,自然运动是“自在”的,社会活动则是“自为”的,是人们有目的、有意识的行动过程。在社会领域内进行活动的,都是具有意识,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有人的自觉的意图,都有预期的目的。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4]118

其三,自然规律是在人的活动之外形成的,历史规律,即社会运动规律则是在人的活动中形成并实现的。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历史不过是人的实践活动在时间中的展开。正因为如此,社会活动充满随机性,并往往使同一个社会活动往往产生不同的结果。不仅如此,历史事件都是一次性产生,具有不可重复性;历史人物都是一次性出现,同样具有不可重复性。而无论是历史事件,还是历史人物,都不可能在实验室中重新模拟、再现出来。1640年的英国革命、1789年的法国革命、1911年的中国辛亥革命、1917年的俄国十月革命……克伦威尔、罗伯斯庇尔、孙中山、列宁……这一个个历史事件、历史人物都是不可重复的,都不可能在实验室中重新模拟、再现出来。

社会运动规律的特殊性向人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即对社会的研究必须有适合社会的特殊方法,而社会科学方法独立化之时,也就是社会科学独立化之日。方法的独立与学科的独立是密切相关甚至融为一体的。从根本上说,社会科学及其方法的独立化就是其自身“殊化”的过程。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认识这一“殊化”过程。

首先,“抽象”方式的确立。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关系,而社会关系不是实体,看不见、摸不着;凝聚着特定的社会关系的历史事件不可重复,产生历史事件的历史条件不可重建。因此,社会科学无法应用实验室方法,只有科学抽象法才能深刻地揭示社会的本质和规律。一般说来,“抽象”具有三重含义:一是本体论意义,即抽象是客观事物的一个方面,如“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二是认识论意义,即抽象是认识活动的成果,如“具体概念”和“抽象规定”;三是方法论意义,即把客观事物的某一关系、某一方面单独抽取出来的方法。科学抽象法中“抽象”,是就抽象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意义而言的。它既是指一种认识方法、思维方法,又是指认识成果、思维成果,即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所说的感性具体“蒸发为抽象的规定”。

科学抽象是一个有序的思维过程,它要求对社会的研究从感性具体出发,经过对“完整的表象”“生动的整体”的分析,上升到“抽象的规定”;然后在抽象的基础上经过综合,把反映事物各方面的“抽象的规定”联系起来,形成理性具体,即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从认识过程来说,认识是从感性具体出发;就理论体系而言,认识是从抽象规定开始。换言之,理论思维不是以感性具体为要素,而是以各种抽象规定为要素的。只有借助抽象规定,理论思维才能运转起来,理论体系才能真正形成。“17世纪的经济学家总是从生动的整体,从人口、民族、国家、若干国家等开始,但是他们最后总是从分析中找出一些具有决定意义的抽象的一般的关系,如分工、货币、价值等。这些个别要素一旦多少确定下来和抽象出来,从劳动、分工、需要、交换价值等这些简单的东西上升到国家、国际交换和世界市场的各种经济学体系就开始出现了”[4]18,即形成了独立的经济科学。

其次,“理解”方式的提出。理解的方式就是解释学的方式,即把社会现象当作文本,通过解释它的意义来把握它。理解的方法对社会科学之所以绝对必要,这是因为,社会科学是研究社会关系的科学,而社会关系是在人的活动中生成的,人的活动又必然贯彻着某种目的,体现并渗透着特定的利益关系、阶级立场和价值观念,这与自然科学所研究的物理、化学、生物等自然现象是不同的。“如果说在自然科学中,任何对规律性的认识只有通过可计量的东西才有可能,那么,在精神科学中,每一个抽象原理归根到底都通过与精神生活的联系才能获得自己的论证,而这种论证是在体验和理解中获得的。”[5]

我注意到,在马克思的社会研究方法中蕴含着独特的理解方法。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即使“导致神秘主义方面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6]60。因此,应当从人的实践活动出发去理解文本、社会意识和社会现象。在阶级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统治阶级不仅掌握着物质生产活动的领导权,而且掌握着精神生产领域的领导权。这种权力场的影响无所不在,不仅渗透在人们的物质生产生活中,而且渗透在人们的理解活动中,在冥冥之中决定着人们理解活动的方向、内容和界限。因此,任何理解活动都是在特定的政治权利的背景下展开的。

正因为如此,人们在对一定历史时期政治权利状况进行批判之前,是不可能达到对历史的客观理解的。正如马克思所说,“基督教只有在它的自我批判在一定程度上,可说是在可能范围内完成时,才有助于对早期神话作客观的理解。同样,资产阶级经济学只有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自我批判已经开始时,才能理解封建的、古代的和东方的经济。”“历史发展总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的:最后的形式总是把过去的形式看成是向着自己发展的各个阶段,并且因为它很少而且只是在特定条件下才能够进行自我批判……所以总是对过去的形式作片面的理解”[4]23-24

再次,“从后思索”方式的形成。关于“从后思索”这一方法,不同的思想家以不同的命题表达出来,并具有不同的内涵,如海德格尔的“在总是此在之在”,伽达默尔的“视界融合”,克罗齐的“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按照克罗齐的观点,人们研究历史总是由现实的利益引发,并从现实的知识结构、价值观念出发去研究、分析、判断历史的,因此,“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马克思明确指出:“对社会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科学分析,遵循着一条同实际运动完全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是从已经完全确定的材料、发展的结果开始的。”[7]55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社会发展是从过去到现在,从低级到高级,然而,历史已经过去,在历史认识中,主体无法直接面对客体,人们也无法在实验室中重新模拟过去的历史,因而对历史的认识不可能从过去到现在,从低级到高级,相反,只能采取“同实际行动完全相反的道路”,即从现在到过去,从高级到低级,反过来思索,逆向溯因。

“从后思索”之所以可能,其客观依据就在于,历史虽以过去,但它并没有化为无,而是以“残片”“因素”的形式,或者以“歪曲”“漫画”的形式,或者是以“萎缩”“发展”的形式存在于现实社会中。资本主义社会在过去“社会形式的残片和因素上建立起来,其中一部分是还未克服的遗物,继续在这里存留着,一部分原来只是征兆的东西,发展到具有充分意义,等等”[4]23。所以,通过资本主义社会的结构和生产关系,可以“透视出一切已经覆灭的社会形式的结构和生产关系”[4]23。同时,社会中的各种因素和关系,只有在其充分发展、充分展现后才能被充分认识,犹如低等动物身上表露的高等动物的征兆,反而只有在高等动物本身已被认识之后才能理解一样。“在人类历史上存在着和古生物学中一样的情形。由于某种判断的盲目,甚至最杰出的人物也会根本看不到眼前的事物。后来,到了一定的时候,人们就会惊奇地发现,从前没有看到的东西现在到处都露出自己的痕迹。”[8]因此,研究社会历史可以也只能采取“从后思索”的形式,即从现实,尤其是从某种社会要素和社会关系“完全成熟而具有典范形式上的发展点”出发,通过对历史的“透视”和由结果到原因的反归来把握社会运动规律。

任何一门科学,都以研究、发现和把握某种规律为己任。任何一种学说要想成为科学,就必须研究、发现和把握某种规律。正是在这种“抽象”“理解”和“从后思索”的过程中,马克思主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高度,从而发现了社会运动规律及其重复性。这样,就使人们“有可能从记载(和从理想的观点来评价)社会现象进而以严格的科学态度去分析社会现象”,使人们“有可能把主观主义者认为不能应用到社会学上来的重复性这个一般科学标准”应用到社会科学上。“没有这种观点,也就不会有社会科学”[9]

二、社会科学的特殊性 

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并非如同冰炭难以相融。既然社会运动规律,即历史规律与自然规律存在着共同性,即客观性、重复性和常规性,那么,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就存在着共性,社会科学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运用自然科学的方法,甚至“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变革[4]33。马克思曾同拉法格说过,每门科学完善的程度是由它利用数学的程度所决定的。这一观点具有普遍意义。对于社会科学来说,若没有定量分析,定性分析只能是不确定的。在现代,运用数学对社会现象进行定量分析已成为现实。离散数学、模糊数学、数理逻辑,尤其是模型化方法的创立,使得人们可以把社会客体构成这样或那样的模型,从而分析其内在结构。正如丹尼尔·贝尔所说,“控制论、语言理论、认知心理学与计算科学的结合预示着即将出现一门能够成功‘模拟’心和社会的科学。”[10]63这表明,社会科学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运用自然科学方法是必要的,也是合理的。但是,社会科学毕竟不同于自然科学,在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学科功能、学科性质等方面,社会科学都具有自身的特殊性。

在研究对象上,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界,这个对象是人之外的客观存在;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关系,这个对象就生成于人的活动中,而人是社会的主体,是社会关系的承担者。在这个意义上,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就是人本身的存在。“客观过程的两个形式:自然界(机械的和化学的)和人的有目的的活动。”[11]列宁的这一观点实际上说明,自然运动和社会活动属于两种不同的发展形式:自然运动是以一种自发的、无目的的方式存在着,社会活动则是以一种自觉的、有目的方式存在着。社会活动的主体是人,人们总是按照自己设定的目标从事社会活动的。在卢卡奇看来,人的活动是目的性的设定活动,是本着人的需要的目的来利用客观因果关系的活动。卢卡奇的这个观点源自马克思。马克思明确指出:“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个目的是他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的,他必须使他的意志服从这个目的。”[12]202历史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的过程。

从规律起作用的方式看,自然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是在自然界诸因素自发的、盲目的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形成的,自然规律也是通过这种自发的、盲目的相互作用实现的;历史规律得以存在并发生作用的条件则是在人们自觉的、有目的的活动中形成的,并且只有通过人们自觉的、有目的的活动才能实现。离开了人们的目的性设定活动以及个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历史规律就失去了赖以存在的载体和发挥作用的场所。正因为如此,社会运动的背后是人们的利益关系、价值诉求和目的设定。自然运动是自然界诸因素自发的、盲目的交互作用,在它的背后没有利益关系,没有价值诉求,没有目的设定;社会运动则是人们自觉的、有目的的相互作用,在它的背后是人们的利益关系、价值诉求和目的设定。一次地震可以毁灭一座城市和众多人口,一场战争也可以毁灭一座城市和众多人口。可地震就是地震,在它的背后没有利益关系、价值诉求和目的设定。而战争不同,战争是政治的继续和延伸,政治又是经济的直接且集中的体现,因此,战争的背后是特定民族、国家、阶级的利益关系、价值诉求和目的设定。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显然不同于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

在研究方法上,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是物质实体,看得见、摸得着,而且由于自然事件的可重复性,这种物质实体的运动过程可以在实验室重新模拟、再现出来。所以,自然科学的主要方法就是实验室方法。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物理学家是在自然过程表现得最确实、最少受干扰的地方观察自然过程的,或者,如有可能,是在保证过程以其纯粹形态进行的条件下从事实验的。”[12]8对于自然科学来说,这一方法实际上具有普遍意义,而不仅仅是“物理学”。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不是物质实体,而是社会关系,看不见、摸不着,更重要的是,与自然事件不同,历史事件具有不可重复性。日本的“明治维新”、中国的戊戌变法、美国的罗斯福新政、19世纪20年代的经济危机、20世纪80年代的滞涨危机和结构危机、21世纪初的金融危机……这一个个历史事件都是不可重复的。因此,社会科学无法运用实验室方法,只能运用科学抽象法。所以,马克思认为,“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抽象是唯一可以当作分析工具的力量。”[7]2对于社会科学来说,这一方法实际上具有普遍意义,而不仅仅是“分析经济形式”。

社会科学不可能运用实验室方法,但可运用典型分析法,即用科学抽象法分析某种社会要素、社会关系发展中最为充分、最为成熟的社会单位。历史中的各种社会要素、社会关系都有其“典型”形态。分析典型可以使我们“窥一斑而知全豹”,透视出这种社会关系过去的历史和“未来的景象”。例如,在19世纪中叶,英国是“资产阶级经济发展的典型国家”,法国是“资产阶级政治发展的典型国家”,所以,《共产党宣言》就是通过英国和法国研究资本主义的[6]274,《资本论》则是通过英国这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典型地点”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在理论阐述上主要是用英国作为例证”的[12]8。在研究东方社会时,马克思通过印度和中国这两个典型的东方社会进行研究。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从远古的时候起,在印度便产生了一种特殊的社会制度,即所谓村社制度”,这种村社制度“始终是东方专制制度的牢固基础”[6]76476,而中国则是东方社会的“活的化石”,体现着“一切东方社会的共同特征”[13]。典型分析法实际上就是社会科学中的“实验室方法”。

从学科功能看,自然科学所要把握的是自然规律,自然规律主要表现为动力学规律;社会科学所要把握的是社会运动规律,即历史规律,历史规律主要表现为统计学规律。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不仅称赞比利时统计学家凯德勒运用统计平均数的方法研究社会现象,而且自己也运用统计平均数的方法研究资本主义经济规律,并指出:“在这种生产方式下,规则只能作为没有规则性的盲目起作用的平均数规律来为自己开辟道路。”[12]120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平均数规律”实际上就是统计学规律。

动力学规律揭示出事物之间的规律性关系是一一对应的确定联系,它表明,一种事物的存在必定导致另一种确定事物的发生。同时,在动力学规律作用下,偶然现象可以忽略不计。统计学规律揭示的不是事物之间的一一对应的关系,而是一种必然性和多种随机现象之间的规律性关系。对于统计学规律来说,不仅不能忽视大量的偶然现象、随机现象,相反,正是在大量的偶然现象、随机现象中才能表现出规律性。历史事件的发生大多具有随机性。在社会活动中,事物、现象如果不是“大量”发生,它们之间就表现为一种非确定的联系;如果“大量”发生,它们之间就表现为一种确定的联系。这就像抛掷同一枚质量均匀的硬币一样,出现正面或反面都是随机的,但在大量抛掷情况下,出现正面或反面的概率都是1/2

正因为自然规律主要表现为动力学规律,历史规律主要表现为统计学规律,所以,自然科学既能预见又能预报,社会科学只能预见不能预报。所谓预见,就是指以规律为依据的关于发展必然趋势的判断;预报则是对某一事物在确定的时空范围必然或可能出现的判断。自然科学既能预见自然运动的趋势,又能准确地预报自然事件的发生;社会科学只能预见社会活动的趋势,而不可能准确地预报历史事件的发生。人们经常谈到社会生活中的“突发”事件,实际上,“突发”事件并不是突发,而是难以预报。即使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的理论,也只是基于历史规律而作出的关于社会发展趋势的判断,是历史发展的“路线图”,而不是历史进程的“时间表”。

在学科性质上,自然科学是纯粹的知识体系,它本身不存在价值观念的问题,用时髦的话来说,就是价值中立;社会科学在总体上却具有二重性,既是一种知识体系,又是一种意识形态,体现着特定的价值观念。作为知识体系,社会科学体现着人们在认识社会方面所达到的成就;作为意识形态,社会科学又以其独特的范畴体系体现着特定的民族、国家、阶级或阶层的利益关系和价值诉求。亚当·斯密的经济学是这样,黑格尔哲学也是这样,韦伯的社会学也是如此;保守主义是这样,自由主义也是这样,新自由主义也是如此……马克思主义则是知识体系和意识形态的高度统一。

正因为社会科学具有知识体系和意识形态双重属性,因而与政治密切相关。社会科学不等于政治,但政治需要社会科学。没有经过社会科学论证的政治,缺乏“规律”这个科学的“支撑点”,缺乏理想信念的这个价值观的“支撑点”,很难得到人们的拥护。同时,社会科学也不可能脱离政治。作为特定社会关系的反映和理论升华,社会科学总是具有自己独特的政治背景,总是以自己独特的方式蕴含着政治,总是具有这种或那种政治效应。在社会科学中,不存在价值中立的问题。社会科学中的任何一个学科,任何一种体系,都自觉不自觉地反映了某种特定的社会关系,都自觉不自觉地体现着特定的民族、国家、阶级或阶层的利益关系和价值诉求。没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孕育、形成,就没有“国民经济学”;反过来说,“国民经济学”反映、体现、代表的就是当时的资产阶级的利益和价值。当然,社会科学不能成为某种政治的传声筒或辩护词,因为社会科学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但是,社会科学也不能远离、脱离政治,因为社会科学与时代的统一性首先是通过它的政治效应实现的。政治学就不用说了,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教育学等都是如此。

在适用范围上,自然科学发现的规律具有普遍性,自然科学也因此具有普适性,不分民族、国家,在这个意义上,自然科学没有“祖国”;社会科学把握的规律更多的是具有特殊性,或者说,社会科学所把握的规律在不同的民族、国家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社会科学因此很难具有普适性,在这个意义上,社会科学有“祖国”。即使是市场经济,也有不同的类型,既有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的有调节的市场经济,也有以法国和日本为代表的有计划的市场经济,还有一些发展中国家实行的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认识到西欧的市场经济规律,并不等于把握住本国的市场经济规律。同样,认识到西方的现代化规律,并不等于把握住本国的现代化规律。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一些殖民地国家赢得了政治独立,同时在社会发展道路上选择了资本主义,力图在“西化”的过程中实现现代化。然而,这些国家在“西化”的过程中并没有实现现代化,或者处于扭曲的“发展”状态,或者连原先的那种不发达状态也未摆脱。究其根本原因,是不同的国家具有不同的历史条件、不同的文化传统和不同的社会现实,这就使不同的国家具有不同的社会发展规律。

从一定的意义上说,自然科学追求的是普遍,社会科学追求的是特殊,社会科学因此存在着一个民族化或本土化问题。美国的社会学学者之所以致力于社会学的美国化,从根本上说,就是为了解答美国的特殊的社会问题。从历史上看,美国化的社会学的创建,从一开始就是为了回答在欧洲工业革命所带来的社会变迁这一时代背景下,美国如何走出乡土社会这一特殊而重大的社会问题的。尔后的芝加哥学派的形成,是对当时美国城市化和南方黑人大量涌入芝加哥这一特殊的社会问题进行社会学研究的结果,而帕森斯学派的崛起,则是对美国如何走出大萧条这一特殊的社会问题进行社会学回应的结果。就中国而言,中国没有经过一个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而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一特殊的社会形式的基础上直接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而当代中国社会实践的最重要特征和最重要的意义就在于,它把现代化、市场化和社会主义改革这三重重大的社会变革浓缩在同一个时空中进行了,因而构成了一场极其特殊的社会变迁。这一特殊而复杂的社会变迁必然引发一系列新的特殊的社会问题,必然为创建中国化的社会科学开辟一个新的广阔的社会空间。因此,我们应当也必须立足中国实际,面对现实问题,并使现实问题上升为理论问题、科学问题,从而建构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社会科学。

三、社会科学的基本范式及其特征 

“范式”(paradigm)原意是语法中词形的变形规则。当代科学哲学家库恩把范式解说为理论体系、研究方法的结构,并认为它规范着研究者的价值取向和观察世界的角度,决定着问题的提出、材料的选择、抽象的方向、合理性标准的确立及问题的解决。在库恩看来,新旧范式的更替是科学发展的主要标志。社会科学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的不同范式并存、对立和交叉。从总体上看,社会科学有六种基本的范式,这就是,实证主义范式、解释学范式、社会唯实论范式、社会唯名论范式、社会生物主义范式和马克思主义范式。

实证主义范式源于培根的经验哲学和牛顿的经典力学,后经孔德的实证主义形成为社会科学的一种基本范式。实证主义强调社会与自然的相同性,认为社会现象同自然现象一样服从不变的规律,因而对社会的研究要运用实证的方法,追求“实在”“确定”的知识,从而使社会科学成为像自然科学一样的实证科学;精确分析产生社会现象的环境,用一些“合乎常规的先后关系和相似关系”把各种社会现象联系起来,用对现象的不变规律的研究来代替对所谓原因的研究(而不管这个原因是近因,还是“第一因”)。孔德所说的“现象的不变规律”,就是人们感觉经验中的“合乎常规的先后关系和相似关系”,至于超乎感觉经验的社会现象的本质和本体,仍然在不可认识之列。这表明,实证主义范式存在着经验主义乃至具有不可知论的倾向。

从经验和归纳出发,运用精确的自然科学方法来描述社会现象的外在关系,用研究“如何”来代替“为何”;只叙述事实,而不说明事实;只求知其然,而不问其所以然。这就是实证主义范式的精神实质。丹尼尔·贝尔注意到了实证主义范式的这一特征,他用一个“后退”、三个“比较”来说明实证主义范式的特征,这就是,“当前流行的是‘经验主义’和从宏大理论的后退”,社会科学由此“回到比较世俗、比较经验性的、比较‘小’的,比较易于处理的研究问题上了”[10]65

解释学范式源自施莱尔马赫,经过狄尔泰、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等人的不懈努力,成为社会科学的一种基本范式。如果说实证主义范式强调的是社会与自然的相同性,那么,解释学范式强调的则是社会与自然的差异性。按照解释学的观点,社会本质上是人的精神的外化和客体化,是“精神世界”“文化世界”,因此,研究社会不可能用反映的方式,更不可能用自然科学方法,唯一可行的方法就是“理解”“解释”的方法。在伽达默尔看来,“理解”是一个“视界融合”过程,即理解者的主观世界与“文本”所提供的世界融合的过程,其中,理解者的“期望”或“设想”是理解的出发点,“只有理解者顺利地带进了他自己的假设,理解才是可能的”[14]

以施莱尔马赫、狄尔泰为代表的传统解释学,主要把解释活动理解为解读“文本”的方法。海德格尔把解释活动理解为“此在”在世的样式,使解释学发生了重大转折。伽达默尔则进一步深化、系统化了海德格尔的思想,确立了当代解释学范式。然而,无论是传统解释学,还是当代解释学,本质上都是抽象的,都没有揭示出解释活动得以展开的现实基础、真实境况和实际界限。所谓“现实基础”,是指每一历史时期的解释活动都是由实践活动所激发的,“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6]55;“真实境况”是指,每一个历史时期的统治阶级的政治权力对一切解释活动的渗透,人们只能在权力和话语的互动关系中来理解一切解释活动;“实际界限”则是指,每一历史时期的统治阶级对解释活动合法性界限的规定。所谓合法性,就是对统治阶级权力的认同,所以,任何一种解释活动是否得到认可的一个潜在的、根本性的标志,就是合法还是非法的。在这个意义上,一切解释学都是权力解释学。而这恰恰是解释学范式忽视或不理解的。

如果说对社会与自然关系的不同认识形成了实证主义与解释学两大范式,那么,对社会与个人关系的不同认识则形成了社会唯实论与社会唯名论两大范式。

社会唯实论“首要的和最基本的规则,是把社会事实视为物”①,强调社会本身是一种客观实在,本身是一个整体结构,并认为社会决定个人,使个人成为社会所规范的个人。社会唯实论范式的主要特点就是以社会的整体性为背景,以具体的社会要素、社会关系为对象,从对社会事实的观察出发,对统计材料作出分析,确立各类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在这一过程中坚持就社会现象来说明社会现象。从历史上看,社会唯实论源于孟德斯鸠,历经齐美尔的形式社会学、迪尔凯姆的客观社会学和韦伯的“社会理念类型”,成为社会科学的一种基本范式。

社会唯实论强调社会本身是一个整体结构,认为社会决定个人。结构主义也是从结构出发,强调社会结构决定个人。所以,结构主义与社会唯实论密切相关,从研究社会的根本方法上看,结构主义属于社会唯实论范式。按照皮亚杰的观点,结构主义主要是一种方法。“在谈到结构主义这个题目时,不能把它作为一种学说或哲学看待……结构主义主要地乃是一种方法”。“真正的结构主义,即方法论的结构主义”[15]。结构主义方法的特点就在于把社会看成是一个关系系统和整体结构,强调整体决定部分,关系决定要素,结构决定个人。

结构主义范式对20世纪社会科学产生了重大影响,甚至影响了一批马克思主义者,形成了“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的代表阿尔都塞明确提出,“历史是一个无主体的过程”,并认为“生产关系的结构决定生产当事人所占有的地位和所担负的职能,而生产当事人只有在他们是这些职能的‘承担者’的范围内才是这些地位的占有者。因此,真正的‘主体’(即过程的基本主体)并不是这些地位的占有者和职能的执行者。同一切表面现象相反,真正的主体不是天真的人类学的‘既定存在’的‘事实’,不是‘具体的个体’‘现实的人’,而是这些地位和职能的规定和分配。所以说,真正的‘主体’是这些规定者和分配者:生产关系(以及政治的和意识形态的社会关系)[16]。因此,是社会结构支配人,而不是人支配社会结构。结构推动社会发展,“个人在历史上作为个人所起的作用是过程体现者的作用,而不是过程的主体的作用”②显然,这是一种结构主义的方法,同时又融进了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关系理论。

与社会唯实论相反,社会唯名论把社会看成是“虚无的存在”,认为社会仅仅是一个“名称”。社会唯名论范式的根本特点就在于,把社会分析归结为个人分析,坚持从个人出发理解社会。从历史上看,社会唯名论源于霍布斯。霍布斯认为,人的本性是追求个人幸福,从而形成“人对人是狼”的混乱状态,于是,社会作为一种规范性的力量而产生,相对于人的存在而言,社会只是一种外在的存在。霍布斯的观点经过斯密、边沁、爱尔维修、卢梭等人的进一步阐述,形成社会唯名论范式并渗透到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

在现代,社会唯名论更多的是以心理主义的方式出现,其特点就在于把对个人的分析进一步延伸到对个人心理的分析,把心理分析又进一步归结为无意识分析,然后再从个人心理出发把“社会”建构起来。塔尔德认为,社会行为归根到底是个人行为的相互作用,个人行为则受心理活动支配,因而社会研究本质上是对个人心理的研究。弗洛伊德则从人的心理机制出发分析现代文明的困境,在无意识领域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个体心理压抑的机制,指认了资本主义社会“合理性”内部的心理矛盾。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范式实际上呈现出一种关于社会和文明的“心理学—病理学”分析,为社会批判提供了新的视角、新的方法、新的理论资源。弗洛姆高度评价了弗洛伊德,认为弗洛伊德是“一门真正的科学心理学的创始人,他所发现的无意识的过程以及性格特征的动力学本质都是对人学的独特贡献,因为它业已改变了未来关于人的图景”[17]。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范式对20世纪的社会科学产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影响,正是在弗洛伊德精神分析范式的影响下,西方马克思主义把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拓展到人的心里层面,扩大到日常生活领域,从而形成了“弗洛伊德主义的马克思主义”。

社会生物主义关注的是社会与生物、人类行为与生物遗传的关系,强调社会是从生物界发展而来,二者之间必然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因而“在解释人类行为中经常出现的一些基本和普遍现象时,不能忽视生物学,尤其是遗传学的作用”[10]68。从斯宾塞到威尔逊,社会生物主义范式的根本特点就在于,把人的社会行为还原为生物学遗传密码一级。社会生物主义对20世纪后半叶的社会科学产生了重大影响,因为对社会的“还原”并非只能还原到生物遗传密码,还可进一步还原到化学、物理以及信息过程,“社会化学”“社会物理学”“社会信息论”等本质上是都与社会生物主义相同的范式。正因为如此,丹尼尔·贝尔把社会生物主义列为20世纪社会科学的四大成果之一。

从根本上说,社会生物主义范式是一种自然还原论,实际上是把生物进化论原则应用到社会领域,以此来说明社会生活和人类行为。这无疑是错误的,因为它片面夸大了人的生物遗传在人类行为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不理解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但是,社会生物主义范式又有其合理性。人是社会遗传和生物遗传的统一,是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的统一。恩格斯形象地指出:“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兽”,并认为“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人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能在于摆脱得多些或少些,在于兽性或人性的程度上的差异。”[18]恩格斯在这里所讲的“兽性”,就是指人的生物性。社会关系并不是消融人的生物属性的“盐酸池”。无论社会多么发展,都不可能消除人的生物属性,即自然属性。社会关系可以改变、重塑人的自然属性,但不可能消除人的自然属性,人的自然属性必然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而且是历史活动的“第一因”。所以,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历史前提,就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第一个需要确定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6]67;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人的自然需要的生活资料的活动。人的社会属性和生物属性的关系问题的确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需要我们在当代实践和科学的基础上深入、全面地进行研究,从而不断完善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研究范式。

马克思主义范式的本质特征就在于,以实践为基础和思维坐标反观、理解和把握人类社会。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实践首先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与自然之间必然结成一定的关系;为了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人与人之间又必然进行活动互换并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这就是说,实践内在地包含着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因而构成了社会关系的发源地和社会历史的现实基础,构成了社会生活的本质和社会矛盾的总根源。因此,马克思主义是从实践出发理解社会的,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把社会“当作实践去理解”。

从实践出发去理解社会的根本点就在于,从物质实践的内在结构,即生产方式出发去剖析社会结构。正如马克思所说,“经验的观察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根据经验来揭示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同生产的联系”[6]71。“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4]32“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才是社会的真正的深层结构,社会结构的“总体化”就是通过生产方式对社会内部诸结构的规范来实现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从根本上决定着社会内部诸结构的特定比例、布局和功能,并使它们之间产生一种契合性、同构性。正如马克思所说,“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着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着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着它们的特点。这是一种特殊的以太,它决定着它里面显露出来的一切存在的比重。”[4]24

在马克思主义范式中,“同构性”概念极其重要。从特定的生产方式出发剖析社会结构,并用同构性分析各种社会现象,这是马克思主义结构分析法的精髓和根本方法。在马克思看来,由世袭制、等级制等构成的政治结构和由宿命论、血统论等构成的观念结构之间具有“同构”性,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二者同源于个体小生产方式。但是,“成为希腊人的幻想的基础、从而成为希腊[艺术]的基础的那种对自然的观点和对社会关系的观点,能够同走锭精纺机、铁道、机车和电报并存吗?”“阿基里斯能够同火药和铅弹并存吗?或者,伊利亚特能够和活字盘甚至印刷机并存吗?随着印刷机的出现,歌谣、传说和诗神缪斯岂不是必然要绝迹,因而史诗的必要条件岂不是要消失吗?[4]2829这就是说,古希腊的自然观、社会观与自动纺织机、机车等不能“同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古希腊的自然观、社会观的基础是古代生产方式,而走锭精纺机、蒸汽机车体现的则是近代生产方式;歌谣、传说与活字盘、印刷机不能“同构”,是因为歌谣、传说这种信息传播方式所体现的生产方式与活字盘、印刷机这种信息传播方式所体现的生产方式,不是同一性质的生产方式。“并存”的社会现象必然具有内在的“同构”性。

社会的主体是人,而人的存在方式和生存本体就是实践。马克思主义把社会“当作实践去理解”,实际上就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社会。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人们是在实践活动中形成自己的社会关系的,社会结构本质上是人的活动的对象化、客观化、制度化,“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6]71;社会离不开个人,但社会不是由个人构成的,不是个人的相加总和,而是“个人彼此发生的那些联系和关系的总和”[19],个人之间的这些联系和关系生成于人们的实践活动中;既定的社会关系、社会结构是人们以往活动的结果,它们预先规定着新一代的生活条件,使他们具有特殊的性质,同时,这些社会关系、社会结构又被新一代的活动不断改变。这就是说,人们在认识、改造、创造自然界的同时,也在认识、改造和创造着自己本身——他的肉体组织、思维方式、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所以,马克思认为,现存世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其中每一代都立足于前一代所达到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前一代的工业和交往,并随着需要的改变而改变它的社会制度”[6]76

就这样,马克思主义科学地解答了社会的本质以及社会与个人的关系问题。

西方社会科学一直在社会与个人的“二律背反”中困惑,或者把人看作是与社会无关的“鲁滨逊式”的个人,或者把社会看作是吃人的怪兽“利维坦”。马克思主义则认为,社会之外或社会之中孤立存在的个人,即“鲁滨逊式”的个人只能是“抽象的个人”;反过来,脱离个人活动,不依赖人或凌驾于人之上的社会,即“利维坦”式的社会,只能是“抽象的社会”。把社会与个人对立起来或脱离开来的方法论根源,就在于不理解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和生存本体,实践是社会生活的本质和本体,从而脱离了“感性的人的活动”去理解社会与个人的关系。马克思主义之所以科学地解答了社会与个人的关系问题,从根本上说,就在于通过对实践这一“感性的人的活动”的地位、作用和意义深入而全面的研究,发现了历史研究的“真正的出发点”,即人既是历史“剧作者”,又是历史的“剧中人”[6]174;发现了人既是历史的“前提”,又是历史的“产物和结果”,而且“人只有作为自己本身的产物和结果才成为前提”[20];发现了“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看作是并被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6]54这样,马克思主义不仅以深刻的辩证法消解了“社会唯名论”与“社会唯实论”的“二律背反”,而且以巨大的超前性扬弃了现代人本主义与科学主义的理论对立。所以,福柯认为,“在现时代,写历史而不使用一系列和马克思的思想直接或间接地相联系的思想,并把自己放在由马克思所定义和描写的思想地平线内,那是不可能的。”[21]

哥德尔的不完备定理证明,如果在一个包含初等数论的形式系统中,一切命题都是真的,那它就是有矛盾的;如果这个形式系统是无矛盾的,那它就是不完备的或不完全的。这就是说,任何一种学说、任何一门科学都不能自称是“最完备”的。“最完备”的只能是神学,而不可能是科学。任何一种社会科学范式都是不完备的或不完全的,都具有这样或那样的局限性,并且只有在自我否定的过程中才能实现自我发展。全部问题在于,我们必须立足当代实践,并通过对其他社会科学范式的批判性考察来深化和拓展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研究范式。这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理论课题,在不远的将来会“洛阳纸贵”,成为社会科学家们的一个重要话题。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研究范式理应得到更为深入、更为详尽、更为系统地阐述,然而,由于篇幅的关系,我只好把这一重要论题留给以后的论文了。

作者简介:杨耕(1956- ),男,哲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哲学)组长,中国辩证唯物主义学会副会长,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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