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意识形态领域制度体系
孙立军
意识形态属于国家权力的构成要素,其本质属性体现了国家意志。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并作出了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工作体系,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一系列涉及意识形态领域制度体系建设的重大部署,为意识形态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工作路径。
一、意识形态领域制度体系的提出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基于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明确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提出了“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工作体系,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各层级学习制度,建设和用好网络学习平台。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把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全面落实到思想理论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各方面。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建立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体制机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注意区分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学术观点问题,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等多方面内容。党中央这一系列决策部署为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工作的开展指明了发展方向和战略重点,体现了党中央对意识形态工作科学性、系统性和综合性的谋划,也决定了意识形态工作在执行层面必须通过制度体系设计来加以贯彻和落实。其中,“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工作体系,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各层级学习制度,建设和用好网络学习平台”强调的是学习教育层面的要求;“建设和用好网络学习平台”既在学习层面强调学习载体的运用,又与“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把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全面落实到思想理论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各方面”等要求,共同构成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中内涵建设的重点要求,这方面要求具体可从三个维度来加强建设,即新闻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和文化艺术发展繁荣的相关任务;“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建立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体制机制”,是从社会全局角度提出包括高校在内的各领域要着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注意区分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学术观点问题,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则明确强调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并进一步提出了对意识形态问题进行区分的标准和尺度。
任务落实,制度先行。根本制度是国家制度体系中最高位制度,具有最高效力,具有方向性和全局性特点,既统领下位制度,又需要下位的具体制度来加以支撑,进行实践转化。本文针对学习教育层面的要求,提出构建思想理论学习教育制度;针对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提出构建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制度;针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中内涵建设的要求,分别提出构建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制度、文化艺术发展繁荣制度和新闻舆论宣传引导制度;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提出构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这六大制度设计分别对应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的各项战略任务,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的具体落实。
六大制度构成一整套科学、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为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提供了坚实支撑,具有显著优势。一是具有突出的系统性。六大制度分别从学习教育、培育引导、内涵建设、条件保障等方面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制度体系构建,是从意识形态领域制度建设全局进行的全面规划和通盘考虑,确保了制度的系统性,从而凸显了制度的科学性与完备性,确保其为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发挥重要作用。二是具有鲜明的针对性。一方面,六大制度是针对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的系列决策部署,作出的积极应对举措;另一方面,六大制度高度聚焦当前我国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严峻挑战、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等,从构建制度体系的角度努力探索解决方法和途径。三是具有明显的时效性。当前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在制度体系建设上存在一定缺失,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在于制度建设具有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内在要求,而面对时代的飞速发展和外部环境的显著变化,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制度建设呈现出一定的滞后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明确了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并作出了一系列涉及意识形态领域制度体系建设的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的高瞻远瞩。适时提出构建制度体系与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相适应,充分体现了意识形态领域制度建设的创新性和时效性。四是具有强大的实效性。六大制度是基于新的历史时期党的使命要求、当前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现实基础以及制度体系建设的内在需求等方面情况构建的制度体系,力求通过制度的作用全面整合各种资源,聚合统筹各方力量,体现人民的思想和意志,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力,促使人才活力竞相迸发、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监督和保障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因此必将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制度体系的完善发展方面显示出强大的实效性。
二、构建意识形态领域制度体系的必要性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
自政党政治开启以来,任何政党都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我国的历史和实践都已经证明,意识形态工作抓得好,就会产生推动社会进步的正能量,否则就会产生阻碍社会进步的负能量。马克思指出:“如果从观念上来考察,那么一定的意识形式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覆灭。”近代中国,从农民起义、洋务运动到资产阶级改良主义和民主革命,从进化论到天赋人权论,无数救国方案和思想武器都未能真正挽救国家于危亡之中,未能实现民族振兴。只有在中国人民坚定地选择了马克思主义,中国成立了中国共产党之后,中华民族才逐步实现了站起来、富起来,进而走向强起来。在当今我国经济和社会大变革时期,利益重构和社会结构多元化使各种异质观念相互交织碰撞,加之西方国家不断进行文化渗透,我国意识形态工作面临诸多挑战。相关制度体系建设可以使我们推进思想理论学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更有抓手,使我们为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而实施的举措更加完善,从而充分发挥意识形态组织动员、思想整合和政治认同等功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坚定信仰、坚定立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选择
当前,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离我们更近,同时我国发展进入各种风险挑战不断积累甚至集中显露的时期。我国在经济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文化发展等方面与我国国际地位还很不相称,亟须发挥马克思主义凝聚各方共识的作用,从契合中国国际地位实际出发,提出新见解、新思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通过构建意识形态领域制度体系,可以进一步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发展繁荣,并进一步强化新闻舆论宣传引导的作用,从而不断加强文化和意识形态领域建设,使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得到健康、快速的发展和广泛的传播,使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文化具有愈来愈强大的文化凝聚力和国际影响力,从而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凝聚中华民族精神力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根本保证。
3.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必然选择
马克思主义不是封闭僵化的体系,而是在各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的科学。如恩格斯所言:“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探索把握社会运行和事物发展变化的本质规律,创造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使马克思主义永葆生机与活力。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必须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的话语权和主导权。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在中国的创新性发展。从制度体系建设的角度分别对思想理论学习教育等六个方面的制度建设进行深入研究,是对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进行理论探讨的进一步深化,是将马克思主义真理应用于实践的积极探索,因此是当前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题中应有之义。构建意识形态领域制度体系,有利于通过更为具体细致深入的研究和论证,体现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再次彰显对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不断探索;也有利于矫正和反驳西方学界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误解和攻击,使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中国文化在世界文化传播过程中体现中国风格和中国价值,从而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研究创新发展的新领域。
4.意识形态领域制度体系建设发展完善的必然选择
针对我国在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严峻挑战,面对新的历史时期提出的新任务,我国意识形态工作还明显存在一些不足,在制度体系建设上还有很多缺失。一方面,从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体系建设的整体情况来看,较为零散,系统性、整合力不足;在制度落实层面,缺乏刚性的执行监督和保障制度体系。鉴于此,亟须构建一整套覆盖广泛、内容科学、务实管用、配套完备、上下贯通的制度体系,确保制度体系能够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另一方面,从制度体系内部来看,现有的各方面制度呈现出内容不够完善、举措不够具体、要求和规范不明确、激励和监督力度不够等具体问题。正是因为制度层面存在较多较为普遍的问题,因此意识形态工作领域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如思想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方面还存在脱节现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尚有不足;在宣传引领方面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在意识形态工作的一些领域,党政机构权责划分不尽合理;等等。这一系列问题的解决需要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制度建设,用制度的力量规范和推动实际工作。因此,积极构建制度体系,是意识形态领域制度建设发展完善、解决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存在问题的必然选择,对进一步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具有积极意义。
三、意识形态领域制度体系的内在逻辑
六大制度不是彼此孤立存在的,而是互相促进、互相关联、互相影响的整体,全方位、多角度共同构成了新时代意识形态领域制度的完整体系,为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发挥重要作用。
1.思想理论学习教育制度是先导
思想理论学习教育是指以集体或个体参与方式,通过既定组织程序,运用多种学习方法使个体获得理论知识的过程,是一种可以使个体在思想、情感和观念等方面得到持续变化、改善和升华的组织行为方式。思想理论学习教育制度就是关于思想理论学习教育方面的制度。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实践。毛泽东曾经指出:“指导一个伟大的革命运动的政党,如果没有革命理论,没有历史知识,没有对于实际运动的深刻的了解,要取得胜利是不可能的。”建党百年,中国共产党形成了一整套思想理论学习教育制度,成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有效方式和组织行为。与西方政党那种具有松散耦合特点的学习方式不同,中国共产党通过建立中心组学习制度、集中教育制度等多种理论学习制度,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全党,以大规模参与、严密组织程序、自上而下层级式学习为主要特征,旨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就必须首先梳理中国共产党理论武装工作的制度规范,强化制度保障,健全体制机制,积极探索理论武装的载体、平台、形式、内容和实现途径,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因此,建立完善思想理论学习教育制度成为意识形态领域制度建设的先导和前提。
2.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制度是根本
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制度是指健全思想政治工作的运行机制,建立完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化思想道德建设、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相关制度。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制度是根本任务,是意识形态领域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马克思主义只有与实践相结合,才能指导实践,改造社会,发挥作用。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制度的建立就是坚持在实际工作中将马克思主义真理与具体实践紧密结合,做到学以致用、融会贯通。其中,完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度是铸造国家灵魂、强化国家认同、提升公民素质的重大举措;完善立德树人的教育制度不仅是教育事业的职责使命所在,更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必然选择;完善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制度是党和国家把握新规律,拓展新路径,回应时代发展和社会环境对公民道德建设的新要求;完善社会志愿服务建设制度与中华民族仁者爱人、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一脉相承,能够有效激励公民参与自主救助、履行社会责任、追求自我价值实现。这几方面制度都是从实践层面坚持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指导意识形态工作实践,聚焦国家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和人民关注的难点焦点问题,应对风险挑战,化解矛盾问题的根本举措。
3.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制度是动力
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制度是指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繁荣中国学术,发展中国理论等方面的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区别于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的根本标志,必须旗帜鲜明加以坚持。”马克思主义是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的理论,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制度应为意识形态领域制度建设提供发展动力,为在实践中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提供动力支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要注重加强意识形态相关理论研究,根据世情、国情、党情不断深化诠释马克思主义的内容,提出能够解决中国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举措,并不断加以校正、检验,真正做到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观察时代、解读时代、引领时代,规范引导全社会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制度是促进哲学社会科学各领域专家学者发挥咨政辅政、决策咨询作用的重要举措,应为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与凝聚力贡献力量。
4.文化艺术发展繁荣制度是基础
文化艺术发展繁荣制度是探索建立文化艺术创作生产及管理,促进文化艺术发展,激发文艺人才活力等方面的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艺是时代前进的号角,最能代表一个时代的风貌,最能引领一个时代的风气。”文艺精品以其审美意蕴和价值功能,展现人类文明、高扬人性价值,陶冶性情、启迪思想。完善文艺精品创作制度,既是涵养文化自信、筑牢精神家园的基石,又为意识形态领域制度建设提供坚实基础。当今社会呈现出一种价值消弭、感官放纵的市场商业化、庸俗化、娱乐化的“泛娱乐化”现象,而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各国争夺国际话语权、传播价值观的有力资源,因此更需要完善文艺精品创作制度,以文艺精品强大的辐射力、感召力传承民族精神,书写伟大时代,鼓舞人民斗志,凝聚中国力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遗产,完善中华文化传承制度,对中华民族精神命脉进行传承弘扬,凝聚全体中国人心灵契合的力量,是新时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经之路。因此,进一步制定完善一系列促进文化传承和文艺发展的制度和政策,创新文艺管理体制机制,成为意识形态领域制度建设的重要基础。
5.新闻舆论宣传引导制度是手段
新闻舆论宣传引导制度是指构建以内宣外宣协同联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舆论监督、网络综合治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当前我国意识形态工作仍面临严峻挑战,新闻舆论宣传引导制度成为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根本制度的重要手段。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提高舆论宣传对社会思潮的引导力,真正发挥释疑解惑、振奋精神、凝聚共识的作用,实事求是、旗帜鲜明地对各种错误观点敢于亮剑、激浊扬清,充分体现了新闻舆论宣传的组织动员、思想整合和政治认同等重要功能。特别是在舆论生态、信息技术和受众心理发生深刻变化的新时期,信息媒体领域发生一系列新变革,意识形态工作更要系统总结和把握新闻舆论建设规律,确保始终坚持正确导向,不断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6.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是保障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是指包括阵地建设和管理以及社会管理评价、社会诚信、文化权益保障等为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文化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提供保障的相关制度。构建意识形态领域制度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充分发挥国家和社会各领域各层面制度的作用,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保障机制,增强意识形态各领域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自觉性。因此,构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是意识形态领域制度体系的重要条件,对其他制度体系的构建质量和成效发挥保障作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中的网络综合治理,是国家对网络安全及相关事务借助多元化治理主体、运用多样化治理手段进行整治管理的策略和行为,是我国网络强国战略和网络安全战略的重要内容。要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就必须建立科学完善的社会管理评价制度,消除制约社会和谐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加快治理主体转变职能提供方向和标尺。社会诚信制度建设不仅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也是净化意识形态领域生态的重要举措。完善文化权益保障制度的出发点是“人民”,通过文化权益保障制度建设,提高人民在文化建设方面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提升人民的思想境界,从而进一步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四、意识形态领域制度体系的构建路径
1.坚持和完善思想理论学习教育制度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制度化建设,首先要梳理中国共产党理论武装工作的制度规范,查找理论武装工作的薄弱环节,把健全体制机制作为关键,深入研究信息化条件下理论武装的载体、平台、形式、内容和实现途径,强化制度保障,多渠道并举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走心,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学习制度。我们党在延安时期就建立了分级分类学习、每天两小时学习制、建立学习小组等各项制度。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设“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大国”,党中央印发的以《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为代表的各类集体学习制度内容更为健全。新时代要继续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在机制上,从学习计划的生成机制、运作机制、激励机制、考核评价机制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在内容上,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党史党建、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等方面拓展到文化学、伦理学、心理学、管理学等领域;在方式方法上,尝试以训助学、领学促学、个人述学、以考验学、通报督学等多种学习和检验学习的方法。
完善党内“集中教育”制度。从延安整风运动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我们党的集中教育贯穿百年发展历程。新时代党的集中教育制度更应注重以下几点:一是聚焦中心、服务大局。要根据时代特征找准着力点,有针对性地确定集中教育的主题、内容和方法程序等。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在党员个体教育上,切实扭转组织认同感不强、信仰不坚定、理论水平不高等问题;在体制机制上,着力消除组织运行不畅、组织力不强等问题;在党群关系上,全力改变“以人民为中心”观念不强、群众能力不足等问题。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要积极探索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紧密结合的教育模式,使两种教育相辅相成、同向发力。要注重将实践认知上升为制度成果,从组织管理、生成运作、激励保障等多方面,推动集中教育的常态化、长效化。
2.坚持和完善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制度
要全面总结党中央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出台的系列重要文件,坚持把制度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运行机制,从制度建设的层面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建立完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化思想道德建设、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完善诚信建设的制度体系,推进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真正使思想政治工作成为展现党的政治优势、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推动实现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制度。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公民的思想共识,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必须从两方面着手:不仅需要宣德扬善,淳风化俗,而且需要建立制度,作为外在强制力量加以保障。要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满足人民群众精神和心理需求,以增进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导向,着力将传统道德观念、乡规民约、风俗习惯、礼仪风尚和制度建设相融合,将理论武装、舆论宣传、实践养成、文化熏陶和制度执行相结合,潜移默化地使全体社会成员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自身的价值观念和行为习惯。
完善立德树人的教育制度。坚持家庭、学校、社会和政府协同推进,“一体化”合作共育。进一步完善科学化、专业化的家庭教育政策,大力倡导“耕以立性命、读以立高德”的优秀家庭教育观念,树立良好家风;坚持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积极构建大中小学一体化、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构建多学科、多领域、跨界别协同研究体系,将立德树人贯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各领域;政府部门要在立法、政策制定、规划设计、资源保障等方面建立制度,建立贯通性、逐层递进、衔接有序、协同联动的标准体系,分层次制定目标任务、教育标准、评价体系、培养策略、措施方法;要通过制度激励和约束媒体、企业和民间组织,使其自觉形成正确的价值导向,促进文化认同,形成主体协同运行的全社会育人整体格局。
完善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制度。2019年《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颁布,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时代发展和社会环境提出的公民道德建设新要求的回应。完善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制度要以此为依据,充分保障公民合法权利,实现政府、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合作发力。通过制度建设,激发公民参与公共生活的热情,使公民做到自我理性审视,形成国家认同的理性认知;以历史文化熏染、典型示范引领等多种方式强化公民的情感体验,引导公民自觉践履道德;按照不同道德范式创设差异化、特色化和个性化的践履模式,营造崇善尚德的社会氛围。
完善社会志愿服务建设制度。社会导向、政府保障对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发挥着重要作用。要规范完善资金保障制度,以保障志愿组织的运作和专业化发展。完善相关法律责任制度,明晰志愿服务组织和个人的法律责任,切实保障志愿服务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完善志愿服务文化培育制度,着力在全社会广泛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并将其纳入学校教育内容。积极探索志愿服务活动义务化的相关制度,包括志愿活动记录制度、国民志愿役制度等,将其纳入升学考核和资格选拔制度。努力制定多种形式的激励政策促进志愿服务的发展,使志愿服务精神成为集体主义精神的时代表达,充分发挥其在协调各种社会关系、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的积极作用。
3.坚持和完善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制度
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快构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繁荣中国学术,发展中国理论,传播中国思想。
完善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制度。2004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明确提出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新时代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进一步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紧紧围绕时代发展主题,在制度设计、措施制定等方面协同推进;要加快构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中国学术理论,加强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研究,解读阐释中国发展道路和发展奇迹,增强国际学术领域的话语优势,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为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营造良好的思想文化氛围。
完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制度。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是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的前提下部署新型智库建设的。完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制度,要注重智库在实现决策咨询功能时全力聚焦中国问题,在学术视野上充分体现中国格局,在学术导向上着力发挥思想引领作用,在政治方向上坚决体现中国立场。要构建激励导向制度,使智库研究在研以致用方面体现应用对策性、长期战略性和综合预判性。要从基础理论研究转向实践应用研究,从短期预测转向前瞻谋划,从单一研究转向综合研判。要构建价值引导和联合联结机制,使智库建设实现特色化和差异化发展,既要体现不同的主攻方向实现特色发展,又要注重打造联合协同、综合多元资政的智库集群,着力培育交叉集成优势。
4.坚持和完善文化艺术发展繁荣制度
要在研究总结现有的文艺相关政策基础上,探索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艺创作生产体制机制,进一步制定完善一系列促进文艺发展、激发文艺人才活力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创新文艺管理体制机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完善文艺精品创作制度。要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支持文艺作品表现形式的多样性以及创作主体的多元化,提倡不同流派、不同观点、不同题材体裁、不同风格形式切磋互鉴、充分发展。要建立完善文艺精品保护机制,努力破除唯市场化乱象,鼓励文艺创作坚守审美理想、保持独立价值,使高品位美学意蕴和审美个性得以张扬。要健全管理服务机制,为文艺工作者力戒浮躁、保持定力、扎根生活、坚守艺术理想提供条件和保障。实施精品计划,建立对文艺创新的宏观指导制度,引导文艺创作坚持正确历史观、民族观、人民观,使文艺精品在提升群众价值追求和审美情趣方面发挥作用。要着力完善文艺创作联动培育机制和扶持激励制度,设立专项资金服务文艺创作生产,扶持名家大师和文化英才,着力掀起文艺精品创作的新高潮。
完善中华文化传承制度。要建立完善古文献发掘阐释制度,全面推进古诗(文)今译工作,加强编纂古代典籍工作,并努力建设共享开放的大型资源数据库,以更前沿的视角突破研究模式,拓展文本解读方式,深入探寻古代文献的文化基因,阐释其当代价值,着力构建符合时代发展和人民关切的思想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完善国学教育制度,致力于国学学科化建设,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提供结构性支撑;完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将现代化城镇乡村建设同古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机结合,将对历史遗迹、历史建筑街区、传统村落、文物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有机结合;完善民族传统节日管理制度和传统工艺振兴制度,丰富中国传统的节庆日的文化内涵,促进传统医学、音乐、体育、绘画、工艺设计、语言、服饰活化利用,彰显中华传统礼仪文化的时代价值,对内增加人民对国家民族的认知认同,对外树立良好的礼仪之邦、文明古国形象。
5.坚持和完善新闻舆论宣传引导制度
要深刻把握新闻舆论宣传工作规律,坚持和落实党管媒体原则,在创新完善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中提高舆论引导水平,积极构建内宣外宣协同联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舆论监督、网络综合治理等制度,确保新闻舆论工作始终坚持正确导向,不断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构建正确的舆论导向制度。为此,要掌握舆论导向的科学性规律,体现时、度、效的标准要求。要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为指导加强舆论导向的制度化建设,建立舆论导向工作责任制和领导机制,明确责任主体,牢牢把握舆论导向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划清责权边界和责任范围;建立舆论引导问责制度,强化责任追究,以强制力强化舆论引导的力度和精度;要建立舆情预警报告制度,科学制定舆情信息价值标准,制定突发舆情工作预案,加强舆情监测和反馈;要建立舆情研判处置制度,完善决策程序和处置办法,精准把握处置社会舆论,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
构建融媒体传播发展制度。建立一体化共享融通制度,有效整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各种资源要素,打通“报、网、端、微、屏”各种资源,在管理体系和组织结构等方面进行一体化设计,实现信息技术、媒介平台、人才队伍等各类要素的有机融合;要完善专业化数据库建设制度,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新兴的互联网信息技术,掌握海量数据资源,提升数据收集、处理、整合能力;要建立社会化传播渠道拓宽制度,充分创新发展和运用各类社交应用技术与信息平台的有机整合与有效对接,持续推进新技术新应用对媒体融合的发展力度;要完善资金政策支持政策,着力培育一批品牌主流媒体,积极构建优势互补、一体化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新格局。
6.贯彻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
要从制度视角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种制度,压紧压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完善阵地建设和管理制度,切实维护政治安全、文化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把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党的手中,不断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和话语权。
健全对内对外宣传管理工作制度。加强传播能力建设,针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国情、社情、民情,根据政治制度、价值观念、思维习惯、文化传统等因素差异,制定分众化传播策略,主动抢占舆论先机;建立资源整合机制,进一步转化优化纵向管理和行政区层级管理模式,深入开掘各领域宣传媒介主体作用,构建政府主导、媒体负责、公众参与的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工作格局;加强宣传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将宣传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原则、机构建设、资源配置等纳入法制化轨道,以制度建设强化对宣传工作的政策支持和宏观监管,提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程度,加大对宣传工作的资金投入、物资支持和人才扶持,为宣传工作提供重要保障,促进宣传工作良性发展。
健全网络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建立制度性协作机制,构建在党的领导下,以政府为主导统筹全局,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多元治理主体参与的综合性协同治理机制;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与各方的权利义务,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实现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法规化;以制度强化治理手段的多样性,综合采用思想文化引领、法律和行政强制、技术管控、经济制裁等多元复合方式对网络行为进行调控和监管,将法律行政强制和柔性管理、弘扬正能量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整治和常态管理有机结合,净化网络信息传播环境,管制网络空间的良性秩序,维护国家治理的常规化和长效性,形成良性循环的治理态势。
完善社会管理评价工作制度。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系统性的社会管理评价制度,对管理理念、方式和效能等进行综合评价,兼顾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效益与质量、管理与服务、“显绩”与“潜能”、成本与收益、投入与产出的综合发展,全面客观评价社会管理成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评价原则,将能否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和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评价方式上积极探索内部评价、外部评价和第三方评价三种方式相结合的评价模式;探索分级分类精细化评价制度,结合不同评价主体的职责内容、工作方式、实际效果等进行精细化评价;积极探索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督察问责制度,注重过程监督和结果运用,通过社会评价发挥激励导向作用。
完善社会诚信建设工作制度。以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等为依据,建立完善德法并举、自律监督并施、预防惩治并重、激励约束并行的全社会诚信建设制度体系,形成多领域、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诚信建设工作格局。着力形成社会征信体系,完善信用信息采集标准体系,以及诚信信息采集、评价、建档记录等制度,建立全国联通的诚信记录信息数据库,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的义利观,将诚信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作为企业、组织和个人升学入职、晋职晋级、职业资格准入必学必修必考内容;完善诚信评价制度,将其诚信表现作为诚信主体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对严重失信行为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依法对失信行为进行严惩,保障诚实守信公民的权益;建立诚信建设工作督查通报制度,促进社会各方力量合力开展诚信建设。
完善文化权益保障工作制度。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制度,确保国家和地方政府在资金、政策各方面加大投入,使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各类文化传播系统尽可能满足人民需求;建立资源均衡配置制度,实现资源均衡配置,保障城市低收入人群和贫困地区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完善激励机制,吸引更多的组织、个人和社会团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创设更多高层次高质量的文化阵地和活动载体,提高人民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考核评价制度,以提高效能为导向,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
[2]黄坤明:《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人民日报》2019年11月20日。
[3]姜辉:《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红旗文稿》2020年第5期。
(作者系哈尔滨师范大学校长、必威教授)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21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