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正义观对推进共同富裕的启示
赵怀志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坚定不移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道路。共同富裕是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设想,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也是当前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从正义的视角来看,共同富裕本质上是社会主义正义的基本要求。推进当代中国共同富裕进程应该注重从马克思正义观中寻得现实启示。
在马克思之前,人们关于正义的思考都隐含着一个关键的前提,即物质匮乏。马克思认为,在物质匮乏的环境中,正义问题是不可能得到根本解决的。他认为集体财富的充分涌流是从根本上解决正义问题的基本前提。这也就是说,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力发展对于解决正义问题具有决定性作用。他指出,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物质极大丰富就一定能够带来正义的实现,但是没有物质极大丰富作为前提,正义问题的解决总不可能彻底。从这个意义上讲,物质匮乏的解决是正义实现的必要条件。这就是马克思的生产正义观。
马克思的生产正义观与西方传统正义观有着本质不同。西方传统正义观的关注点在“得其所应得”中“得”的方式,而马克思的生产正义观的关注点则在于“得”的对象从何而来。这也就是说,面对西方传统正义观的困境,马克思立足的是作为困境根源的经济基础层面。这是一种典型的历史唯物主义思维方式。依据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物质匮乏问题的解决绝不能依靠理论家创造的几个虚幻概念,而只能求诸生产力的发展。
尽管马克思强调生产对于解决正义问题的决定性地位,但是马克思也有条件地承认分配对促进正义实现的重要作用。完整的马克思正义观兼有生产和分配两个视角。这种正义观对于推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价值。
第一,牢牢把握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不断丰富发展这个基本物质前提。没有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不断丰富发展,共同富裕的推进就如沙滩上盖房子,根基不稳,终会地动山摇,难以持续。实践已经证明,尊重市场经济规律是促进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不断丰富的有效方式。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共同富裕伟大进程中,坚持历史唯物主义思维,不能以推动共同富裕的崇高价值目标为名,罔顾市场经济基本规律,搞运动式的均贫富。始终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借助市场机制不断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
第二,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马克思的生产正义观认为物质财富对于解决正义问题发挥着根本决定作用,并着重强调了集体的物质财富。这就要求大力发挥公有制经济在促进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具体而言,就是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让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石更加稳固。在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同时,还必须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鼓励勤劳致富、合法经营致富,积极倡导先富带动后富。
第三,秉持人民利益至上这个根本价值立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这就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共同富裕的伟大进程,不能以物质相对匮乏为借口,任由贫富分化自然发展。始终秉持人民立场,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共同富裕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推动分配方式的合理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以更加务实的举措,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四,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循序渐进这个基本工作方法。共同富裕的实现不可能一蹴而就,是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久久为功,循序渐进。作为共同富裕基本前提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完善不是短期内能够实现的。因此,共同富裕的实现需要一个长期的自然历史过程。这就要求我们对推进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估计,千万不能为了一时的政绩而罔顾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而应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动共同富裕。
第五,树立富裕标准由低到高动态变化的辩证思维方法。共同富裕的标准会随着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日趋丰富完善而不断提高。这就决定了现阶段推动共同富裕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充分认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把推进共同富裕的过程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不能好高骛远,定过高的目标,作无法兑现的承诺,防止陷入“福利主义”的陷阱。
质言之,马克思的正义观启示我们,推进共同富裕进程,既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思维,把握发展这个根本前提,也要秉持人民立场,不能视产生于物质相对匮乏条件下的贫富分化为永恒存在,而要以更加务实有力的举措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共同富裕伟大进程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
来源:《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