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讲稿)

发布时间:2011-11-07 发布者:必威 浏览次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专题(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主讲人:王晓曦

引言:政治制度进入中国“核心利益圈”

2011年9月6日中国政府发表《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重新界定了中国核心利益的范围。其中“中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大局稳定”,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这两项,首次被正式宣布为中国的核心利益。

这种界定是对中国核心利益实事求是的总结。白皮书列出的其他四项核心利益涉及主权、领土、国家安全、统一等,和过去的相同。总体看,外界对另四项核心利益的挑战,中国已比较熟悉,应对的手段和资源比较充裕,但对于政治制度、社会稳定以及可持续发展这些核心利益,如何在中国改革的动态中维护它们,我们的经验要少得多。

对改革将在什么程度上触动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内外一直都有议论,对改革是否应当牺牲一些社会稳定,同样存在争论。白皮书将它们明确列入中国的核心利益,是一次重要的澄清和宣示。

改革不易,除了改革的过程难,还在于把握改革的方向难。我们需要同时知道应当做什么,和决不能做什么。设定一个改革的方向,和设定一个改革的禁区,都同样风险重重。对于社会稳定必要性的认识,需要大量不稳定的教训做积累。中国政府6日的表述,看似仅仅几句话,它的背后却是最近几十年全世界各种“改革”和“革命”的层层铺垫。

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不断推进,但政改的目标不是要颠覆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而是要使这个政治制度更加有效,丰富它真正为人民服务的工具,把“人民共和国”的理想不断展开,变成现实。

鼓动轻率改变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对中国国家命运和人民福祉的不负责任。在中国这样的大国,一种基本政治制度的建立或废弃,决不可能和平发生,社会大动荡是它无可避免的代价。在新中国用60多年时间改变了中华民族命运走向的时候,我们对是否存在一个与中国更契合的政治制度没有把握,用一代人甚至几代人失去和平来换取那个虚无缥缈的“政治天堂”,这对中国人民来说太冒险了。

当然,中国目前改革的外部环境不如上世纪80年代初期好,由于中国与西方逐渐形成竞争,希望或促使中国通过“改革”垮掉,已是西方的一项公开政策。这对中国改革形成越来越多的干扰,中国面临根据自我需要加快改革,和防止被西方拉偏中国改革方向的双重权衡。在每个关键点上都作出准确甄别,娴熟调控改革的节奏和方向,不是容易的事。

中国政府对核心利益的最新表述,给社会增加共识至少提供了重要的政治支点。类似表述虽然很多,但这种来自国家层面的明确态度,有助于消除社会上的一些困惑,打击那些不切实际的企图。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

总结中国共产党成立90年以来的历史,提出、坚持并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一条重要的经验。党的十七大以来,我们在这个问题的研究上,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展和成果。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是符合中国基本国情的政治制度

无论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建立过程来考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还是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来考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建立过程,我们都可以发现一个极有意思的社会现象,这就是:在中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和发展过程中,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不一样,一直是基本符合中国国情的。

我们注意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从新民主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发展过来的。今天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一国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政党制度都是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政治制度发展过来的,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制度也是在新民主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建立的。这些政治制度的本质是人民民主。了解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我们许多同志认为,今天我们经过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建立起来,社会结构已经从单一的社会转变为多元的社会,原来的政治体制已经同这样深刻变动的经济、社会不相适应了,因此必须从根本上变革原来的政治制度。但是考察了人民民主专政这一国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政党制度以及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制度的来龙去脉,我们可以发现,这些政治制度建立时中国的经济并非单一的公有制经济以及与此相联系的计划经济体制,而是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市场经济体制,而且当时的社会结构并非单一的社会,而是多元的社会,是存在着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这四大阶级的多元社会。事实上,我们这一套政治制度正是根据多元社会的经济结构、阶级结构和社会结构建立起来的。

1.符合中国基本国情的政治制度没有能够发挥应有作用的根源在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制约

我们也注意到,在我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过程中,先是建立了计划经济体制,后又通过社会主义改造把多元的经济结构转变为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这样,人民民主专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后来建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完全建立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之上了,这些政治制度的性质也就由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政治制度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制度。这一历史性的转变,对于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而言,可以说大幅度地扩大了人民民主。

因为原来的人民民主专政,“人民”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这四个阶级。其中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虽然不是专政的对象,但是社会主义改造的对象;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作为阶级的剥削阶级不复存在,“人民”已经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为主体的最广大的人民群众;除了极少数“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外,几乎所有人都成了当家作主的“人民”,人民民主的范围扩大了。但是,由于我们在经济上实行了中央集权的纵向垂直管理的计划经济体制,使得这一政治制度的优越性不仅无法充分发挥出来,还出现了一系列难以克服的矛盾和问题。最初发生的问题,是党政关系,这个问题在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后日益加剧。经过反右斗争,为了集中力量领导好经济社会建设,党中央决定实行“党政不分”的“一元化”领导体制。紧接着发生的,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作用被弱化,出现了人民代表大会被说成是“橡皮图章”、人民政协被说成是“花瓶”和“空谈馆”等情况。

因此,从历史上来考察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发展过程,我们可以发现,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确实发生了矛盾,但是这一矛盾是经济体制束缚了政治体制的发展,而不是相反。建立在多元的经济结构、阶级结构和社会结构基础上的人民民主专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受到很多限制,没有能够充分地发挥出来。

2.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通过上述历史考察,我们可以获得两个重要的认识:一是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推进,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们必须同步推进并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二是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不一样的是,经济体制改革是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去取代计划经济体制,而政治体制改革不是要用别的制度去取代人民民主专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政治制度,而是要按照人民民主的本质要求完善和发展这些制度。

我们高兴地看到,改革开放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不仅为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为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充分发挥自身的优越性,创造了重要的社会和经济条件,而且为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比如,在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过程中,要求我们进一步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地统一起来。一方面,党要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另一方面,要保障和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使之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比如,在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过程中,要求我们进一步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进一步完善选举制度,进一步保障人民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在联系选民、立法和监督国家机器运行等方面发挥别人不可替代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

比如,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过程中,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协商民主,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进一步支持人民政协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中发挥别人不可替代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各个参政党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中的作用。

(二)中国政治制度的比较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国情相结合的产物,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关于民主理论的基本原则,又吸收了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有益成果,具有鲜明的特点和优势。

1.有利于实现全社会利益最大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特点是坚持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处于领导地位的中国共产党不是任何一个利益集团的代表,也没有自己的一党之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党能够根据我国社会发展的客观条件和要求把握大局,根据全民族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根本利益制定出符合科学发展规律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实现全社会利益的最大化。

2.有利于统筹兼顾各方利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我国的人大代表与西方议会的议员不同,他们不是某个利益集团的代表。在我国各级立法机关中,他们既反映人民群众中各个不同群体的意见和呼声,又从全局出发将人民群众中的各种意见集中和综合起来,使国家的法律能够统筹兼顾各方利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特色。通过政治协商,可以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的各种矛盾,使人民内部的局部利益、个别利益与整体利益、根本利益相互协调。我国能够通过自身调整解决许多发展中国家无法解决或不能很好解决的障碍与问题,说明我国的民主政治制度具有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实现社会共同利益的优势。

3.有利于保持国家长期稳定发展。稳定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条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下,国家政权具有高度的稳定性,国家政策具有明显的连续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一个最直接、最明显的优势,就是可以保持国家长期稳定发展。我国作为一个后起的发展中国家,要追赶上发达国家,就必须制定科学周详的发展战略,并经过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国现行的民主政治制度,秉承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确定的国家建设和发展的理念,并在半个多世纪的实践中不断完善,能够集中全党、全社会的资源、力量和智慧用于建设和发展,将内部纷争减少到最低程度,保持社会长期稳定,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长期实施。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

中国的整个改革开放事业源自30年前的一场政治改革。被当作改革开放标志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实际上就是发动的一场政治改革。三中全会调整了党的权力结构,重新确立了党的政治路线和工作重心。没有这一政治改革,就不可能有随后的经济体制改革。一些西方学者按照多党制、全民普选和三权分立的标准,来衡量改革时期中国的政治发展,认为中国的改革主要是经济体制的改革,政治体制基本没有变化。这是一种偏见和误解。随着经济体制的根本性变革,中国的政治体制也在进行着深刻的改革。政治体制对于经济发展的作用,在中国要比在西方国家大得多。没有政治体制的改革,不可能有经济体制的改革,这是中国改革的一条基本经验。领导中国改革的邓小平非常清楚这一点,他说:“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 “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因为首先遇到人的障碍。事情要人来做,你提倡放权,他那里收权,你有什么办法?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取决于政治体制的改革。”现在我们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中国的改革开放过程,是一个包括社会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在内的整体性社会变迁过程。

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再一次历史性地被提到重要位置上来。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讲话中进一步强调:“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必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相比,同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新要求相比,我国政治体制还有一些不适应的地方,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进一步认识政治体制改革的战略地位和现实功能,科学确定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和关键环节,确保政治体制改革沿着正确方向深入推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长期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一)社会主义改革的全面性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战略地位

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我国新时期30年波澜壮阔的改革历程雄辩地证明,改革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

1、社会主义改革是全面的社会变革过程。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早在改革之初就深刻揭示:“改革是全面的改革,包括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相应的其他各个领域的改革。”社会主义改革的全面性,从改革的广度来说:不仅要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而且要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基础上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以及文化、社会等领域的改革,并且要使各项改革相互配套、相互补充。从改革的深度来说:不仅要进行具体体制和运作机制的改革,而且改革的深化必然要求对某些具体制度甚至某些根本制度做出相应的改革,改革不是细枝末节的修补,而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革命。从改革的影响度来说:无论是经济领域的改革,还是政治领域的改革,抑或是其他领域的改革,都必然内在地要求实行相关领域的对外开放,积极吸纳世界各国先进技术、先进经验和文明成果,以作为国内改革的重要借鉴,同时使各项体制和制度更加适应经济社会走向世界的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说,开放也是改革,是更广泛意义的改革。总之,在当代中国,改革是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改革渗透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不进行全面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难以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改革所以是全面的,从根本上说,是因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运动具有全面性和系统性。在社会主义全面改革系统工程中,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是两大基本要素。能否正确处理好这两大改革的关系,做到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相互协调、相互作用、整体推进,直接关系到改革的成败。

2、在社会主义全面改革系统工程中,政治体制改革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是不可忽视和懈怠的重要环节。邓小平反复强调:“我们提出改革时,就包括政治体制改革。”没有逐步推进的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改革很难全面深化并取得胜利,不仅如此,还有可能由于政治体制改革滞后而使整个改革事业困难重重、前功尽弃。这是由于:

第一,经济是基础,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变革,必然深层次地涉及政治领域的若干体制和制度,不可回避地提出政治体制改革任务。假如不能审时度势,适时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所遇到的深层障碍就很难排除,改革也就很难在新的层面上解决社会矛盾、推进社会发展,甚至前期改革成果也很难巩固。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向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总目标纵深拓展的时候,邓小平就反复提醒人们:“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

第二,政治体制改革在社会主义改革系统中担负着双重功能:它既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扫清障碍,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动力和政治保证,又担负着建设高度民主、实现人民民主权利、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的重任。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民主是逐步完善的过程。政治体制改革则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动力。我们说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很大程度上是就政治体制改革而言的。

第三,政治是上层建筑的核心组成部分,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担负着极其重要的职能和功能。正是从改革的全面性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作用出发,邓小平深刻指出:“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的改革。”“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因为首先遇到人的障碍。”因此,“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全面推进。邓小平的这些精辟思想,已经被我国改革开放实践所反复证明。

事实上,在我国新时期改革进程中,特别是在改革攻坚阶段和纵深发展时期,若干重大改革,本身就具有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的双重性质。这种现象昭示,政治体制改革在整个改革中的关键地位和重要作用,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的有机衔接和协调发展,是社会主义全面改革的一种内在规律。这一规律,在当前改革攻坚阶段和发展关键时期表现得尤为明显。例如当前正在展开的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既是进一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又是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重要任务。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既要密切适应经济市场化的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确保人民政府的人民性和公共性。我们只有深入把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这种双重性质,从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角度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改革才能真正彻底并取得成效。

()政治体制治理变革的主要路线

纵观从1978年至今中国治理变革的轨迹,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条清晰的路线图:从一元治理到多元治理;从集权到分权;从人治到法治;从管制政府到服务政府;从党内民主到社会民主。

1.从一元治理到多元治理。治理主体的单一化,即所有权力集中于唯一的权力机构,是改革开放前中国政治的主要特征之一。这种一元的治理体制源于“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在这种体制下,治理的主体只有一个。这个唯一的权力机构,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是各级革命委员会,其他时期则是各级党委或党支部。这个唯一的治理主体不仅管理着国家的政治和行政事务,也管理着全部社会事务和经济事务。一元治理体制的最大弊端是导致政治上的专权和管理上的低效,扼杀人们的创造性和自主性。这种一元治理体制的突破性改革始于党政分开,政府率先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治理主体。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是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必然结果。作为改革开放起点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就已经注意到这一问题,并且明确指出:“要认真解决党政企不分、以党代政、以政代企的现象”邓小平曾经把党政分开视作整个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1980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专门研究政治体制改革,着手解决党政不分和以党代政的问题。在邓小平领导下,党和政府逐渐开始适度分离,党主要负政治领导责任,政府则主要负行政责任。在20世纪80年代,中共中央又相继决定实行政社分开和政企分开,党和政府不再直接管理城镇企业和农村经济事务。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在广大农村开始推行村民委员会制度,实行村民自治。到20世纪90年代,除原有的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外,民间组织开始涌现,并得到政府的认可,它们对社会政治生活发生日益重要的影响。至此,以各级党组织、各级政府、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各种民间组织为主体的多元治理格局开始形成,其中党组织和政府组织是最重要的治理主体。

2.从集权到分权。一元治理模式势必导致政治上的高度集权,并且最终导致个人的高度集权。邓小平对此有过这样的说明:“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就是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第一书记,什么事都要第一书记挂帅、拍板。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个人领导。”治理结构的变革,必然引起治理功能的变化。与一元治理转向多元治理相适应,改革开放以来,中共领导层和中国政府开始进行大规模的政治性分权,这种分权几乎同时在三个维度展开。一是中央向地方分权。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中央大幅度下放政治管理权和经济管理权。1984年7月20日中央书记处决定,改革干部管理制度,下放干部管理权限,采取只管下一级主要领导干部的新体制。这一新的管理体制实质性地扩大了地方的自主权。1993年12月,国务院决定全面实行中央与地方的分税制,极大地下放了经济管理的权限。二是政府向企业分权。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中共中央决定逐步推行政企分开的体制改革。1984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国营企业厂长(经理)实行任期制度的通知》,决定从1985年开始国营企业的厂长经理与其原来的行政性任命制脱钩,而实行新的任期制。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企业成为自主管理的法人治理结构,政府不再是企业的治理主体。三是国家向社会的分权。在一元化治理模式下,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全部权力高度集中于国家,没有相对独立的民间组织,也没有实质性的社会自治。随着多元治理主体的出现,国家开始向社会分权。20世纪80年代后期先后推行的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既是中国基层民主的突破性发展,也是国家向社会分权的重要步骤。20世纪90年代开始,新一轮的政府机构改革后,一些政府机构改造为行业协会,如轻工业部变为轻工总会,纺织工业部变为纺织总会,相应地,一些原来的政府管理职能开始移交给行业管理组织,从而迈出职业自治的重要一步。90年代后期和21世纪开始,民间组织大量出现,政府开始特别强调其社会管理职能,并且开始让各种民间组织参与社会管理,从而开始将部分国家权力下放给特定的社会组织。

3.从人治到法治。中国是一个有着两千多年人治传统的国家,十年“文革”最惨痛的教训之一,就是必须从人治走向法治。改革之初,党和政府开始强调“法制”或“以法治国”(rule by law),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将民主与法制并提。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20世纪80年代后,许多理论工作者开始倡导“法治”或“依法治国”(rule of law)。“法制”与“法治”,或“以法治国”与“依法治国”的主要区别是,前者强调严格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后者除了强调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外,更强调法律是最高的统治权威,任何个人或团体都不能超越法律之上。法治的观念一开始就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1979年9月9日的中发第64号文件《中央关于坚决贯彻刑法、刑事诉讼法切实实施的指示》就宣布取消党委审批案件的制度,该文件中甚至破天荒地使用了“法治”的概念。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党的一些领导人就开始提出,中国共产党作为唯一的执政党也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活动,党组织及党的领导人也不拥有超越法律的特权。20世纪90年代后,法治成为中国政治发展的长远目标,其主要标志是1997年召开的中共十五大。十五大的政治报告,首次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不久后,这一目标又被写进我国的宪法,从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目标转变为国家的政治目标。中共十六大后中国政府又进一步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使法治国家的目标更加具体化,并且表明政府将在实现法治国家的道路上起表率和带头作用。改革开放的过程,也是一个逐步确立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过程。当前,基本上建立了一个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

4.从管制政府到服务政府。政府管理的直接目的是规范社会的政治生活,维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利。它既是对公民政治行为的一种约束,又是对公民权益的一种保障。因此,政府管理既是一种管制,又是一种服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总趋势,是管制的成分正在日益减少,而服务的比重则在日益增多,直至明确提出建立服务政府。1998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首次把“公共服务”确立为政府的基本职能,2004年温家宝总理提出了“建立服务型政府”的目标,200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正式将“建设服务型政府”确认为政府的目标,并且提出了相应的措施。中共十六大和十七大后,中国政府进一步明确了服务型政府的基本内容和相应的公共政策体系。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对建设服务政府做了系统的论述:“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人民服务是各级政府的神圣职责和全体公务员的基本准则。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机构设置,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公共设施建设。”中共十七大则从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和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三个角度,对建设服务政府的基本内容做了系统的论述。概括地说,中国政府正在着力建设的服务政府,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强调政府服务责任,建设责任政府;增加公共服务支出,提供更多的社会公共品;完善公共服务的各种法规政策,为服务政府提供制度保障;改善政府服务质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5.从党内民主到社会民主。发展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始终不渝的目标,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文化大革命”的悲剧之所以发生,基本原因就在于民主制度的不健全。“文革”10年更是对国家民主生活和民主制度的彻底破坏。“文革”结束后,发展民主便成为全社会的最大政治共识。正如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深切地指出的那样:“由于在过去一个时期内,民主集中制没有真正实行,离开民主讲集中,民主太少,当前这个时期特别需要强调民主。”但是,中国共产党拒绝走西方的民主道路,而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改革开放后,中国逐渐形成了别具特色的民主政治制度框架,它的基本内容包括:共产党一党领导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及各界人民团体的政治协商制度、以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社区自治制度、以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职业自治制度、以民族自治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区域自治制度。中国是一个缺乏民主传统,经济文化又比较落后的发展中大国,推行民主政治十分艰难。经过近30年的努力,中国共产党逐渐确立了中国式民主的根本目标、理想状态、主要形式、重点内容和现实道路。中国民主政治的根本目标是高度发达的人民民主。继中共十七大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后,中国最高领导人在中共十七届二中全会上再次强调,“我们必须更高的举起人民民主的旗帜”中国民主政治的理想状态,便是中共十五大提出的“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中国民主政治的主要形式,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即人民选举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点内容是基层民主,中共十七大报告指出,发展基层民主,“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推进中国民主政治的现实道路,就是中共十六大提出的“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

改革开放以来,在推进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方面,最重要的进展有:20世纪70年代末,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地方政府得以恢复,并开始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力。20世纪80年代,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开始直接选举;中国共产党开始废除实际上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并开始试行干部任期制和党代会常任制;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逐渐推行。20世纪90年代,中国共产党开始试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乡镇党政领导的公推公选开始试点;保护人权的条款进入《宪法》。21世纪以后,中国共产党开始试行党内监督条例,普遍推行重大事务的党委票决制;党政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在更大范围内推广;《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通过并实施;普遍实行重大立法和政策的听证制度;开始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开始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致力于发展民主政治,政府开始转变职能,从许多经济和社会管理领域中退出身来,变全能政府为有限政府。上个世纪末,中国政府下决心“要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来,把生产经营的权力真正交给企业”与此相适应,政府的作用被界定为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维持社会稳定和推动民主政治。随着政府作用和职能的调整,政府治理的内容也随之发生变化,一些重点领域逐渐形成。从过去30余年政府治理的演变来看,以下这些领域逐渐成为中国行政治理改革的重点内容:生态平衡、社会公正、公共服务、社会和谐、官员廉洁、政府创新、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

三、我国政治建设和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一)我国政治建设在社会转型期凸显出来的深层矛盾

具有丰富内涵和鲜明特点的经济社会转型,把一系列深层矛盾凸现到社会发展的显要位置上来。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我们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面临的挑战也前所未有。清醒地认识和把握当前的社会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加大政治体制改革的力度,是进一步推进当代中国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迫切要求。

1、市场机制与政府行为的矛盾

持续30年的经济改革的不断推进,使市场运作机制不可遏制地渗透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各个层面,迫切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但总体看来,政府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相对滞后,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某些管理体制、机制、方法和习惯,还在影响着不少政府管理部门,机构庞杂、层次繁多、行政效率低的现象还没有完全消除。这不啻是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最严重障碍。

2、权力公共性与权力腐败的矛盾

由于权力监督机制和制约机制还比较薄弱,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某些政治权力对经济生活进行非正常渗透,导致相当程度的权力商品化行为,造成某些领域的严重不等价交换,既对正在建立之中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产生着不可估量的破坏作用,又对国家权力的本质产生着极其严重的销蚀作用。

3、利益分化与社会公平的矛盾

改革开放30年,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显著改善,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社会成员的利益关系也发生了历史性变化,这种变化在推动社会进步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利益差异乃至分化。利益关系方面的矛盾,不仅直接影响到一部分社会成员对改革的认同度和承受力,而且深刻影响到社会公平乃至政治公平,对政治运行和社会稳定产生了巨大的震动波和冲击力。

4、政治参与与民主程度的矛盾

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极大地激发了社会成员的政治参与积极性。大众的政治参与,既是推进民主政治的重要手段,又是现代民主程度的重要标志,它迫切要求进一步拓宽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为广大人民的政治参与提供宽松的环境和有效的途径。不可否认,目前我国的公民政治参与还受到某些制度、体制和文化习俗的制约,某些政治参与行为也很不规范,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如何切实保障人民的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扩大政治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将是当代中国政治改革和政治发展长期面临的课题。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月14日下午在大连召开的达沃斯论坛上做下述表示:

一个执政党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并且严格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需要改变以党代政,把权力绝对化和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为此,必须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这个任务是小平先生在30年以前就提出来的,我认为在今天尤为紧迫。

(二)温家宝指出,未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有5个方面:

第一,坚持依法治国。一个执政党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并且严格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需要改变以党代政,把权力绝对化和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为此,必须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这个任务是小平先生在30年以前就提出来的,我认为在今天尤为紧迫。

第二,要推进社会公平正义。这就需要通过改革发展经济,并且改变收入分配不公和差距过大的现象,让人民群众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都能够享受改革和建设的成果。在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我深知中低收入者甚至贫困人口还有相当多数。社会公平直接关系我们政权是否真正为人民服务,也关系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此,我们要重视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采取措施,加快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同时要调节高收入阶层的收入。另一方面,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使之成为整个社会保障体系。

第三,维护司法公正。保证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应有的独立性,不受任何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干涉。司法公正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我们必须始终坚持这个方向。这一点也是早在30年前十一届三中全会就提出来的,我们要认真加以贯彻。

第四,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要切实保障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民主权利和民主权益,其中最主要的是选举权、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我想专门讲一下选举权,我们要扩大民主形式,要巩固村民自治。群众能够管好一个村,也能够管好一个乡,甚至管好一个县。现在有的地方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推进由村级选举向乡一级选举的试点。我还想讲一下,在扩大民主这个问题上可以先从党内做起,由党内逐步扩大到党外,这样比较稳妥,也比较现实。

第五,坚决反对腐败。反腐倡廉是我们各级政府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我觉得当前反腐败可以重点做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反对职务侵占。严禁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利插手招投标活动,牟取私利,这要成为经济上反腐败的一项重要任务。二是逐步推进财产申报制和公示制。我们这些年已经制定了一些制度,包括领导人财产和家属子女在国外定居和经商情况,我们还要进一步加以完善,逐步从申报到公示,这是对干部手中权利的一个最重要的监督。三是公开财政中的“三公”经费。我曾经讲过,如果我们看一看整个财政的历史,那确实是一个惊心动魄的历史,它反映社会财富的分配状况。我们从今年开始已经在98个部门实行了“三公”经费的公开,群众对此是欢迎的,但是感到还不够,我们还要根据需要逐步扩大范围,并且明确公布的内容具体到项。我们要坚决惩治腐败,按照法律对于各种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要严厉予以惩处,毫不手软。

温家宝说,在上述5项工作当中,其中最为重要的,也是难点和重点,那就是有序的扩大民主,毫不动摇地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坚决反腐败。如果这样做下去,我们就会使人心平静下来,使每个人都有安全感,使弱势群体得到帮助,使大家对国家的未来充满信心。

近两年,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讨论相当激烈,有人一讲到政治体制改革就认为要搞西方那一套,实行政党轮替;有人寄希望于政治体制改革从根本上解决贫富差距、分配不公等现实问题等等。那么,我们应当有怎样的基本认识和基本态度?“七一”重要讲话再次强调“我们要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展现了大国自信,回应了公众关切。

四、努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

(一)加快政治文明建设的步伐势在必行

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发展起来后的中国,各种社会矛盾开始凸显,已进入社会转型的高风险期。广大民众呼唤社会公平和体制改革,加快政治文明建设的步伐势在必行。基于中国的社会现实,我国目前的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积极稳妥、科学有序地向前推进。

中国现阶段的政治文明建设,其体现形式主要应为政治体制改革。邓小平同志早在1986年就多次指出,“经济体制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在大力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政治体制改革也己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政治、经济、社会领域是互动的,当改革进入深水区后,各种社会矛盾也开始集中凸现,不深入触及政治体制的问题,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就会得而复失,现代化建设的伟大目标就不可能实现,就会窒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勃勃生机,而且违背人民的意愿,最终只会导致改革的失败。

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后的今天,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得政治文明建设成为我国国力进一步强大、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加快政治文明建设不仅十分必要,而目成为一个十分迫切的问题。美国著名政治学家萨缪尔·亨廷顿在对世界上几十个发展中国家做了研究后得出结论:欠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由于社会各阶层的表达能力和权力诉求增强,而此时国家的政治制度建设往往又跟不上,因此极易带来社会动荡。人们看到,世界上最不稳定的国家,往往并不是那些最贫穷的国家,而是那些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人均国民收入达到某种规模的国家。再者,我国产生的腐败问题已经突破民众承受底线,干群冲突已经产生严重信任危机。不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不仅我们党有危险,而目中华民族亦有可能重蹈历史的覆辙。近年来,每年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查处的县处级以上官员均超过五位数,省部级高官均在两位数以上。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可谓前“腐”后继,大量群体性的腐败案件时有报道,老百姓已从改革开放初期的仇富心理转变为仇官心理。另外,干群冲突(尤其在基层)的报道已经司空见惯,雇凶杀人事件时有所闻。一些地方的干群矛盾已从隐蔽半隐蔽状态转变为公开状态。庆父不死,鲁难未已;腐败不除,国无宁日。任何一位有良知的共产党员,都应该懂得“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道理。腐败问题和干群矛盾已造成了严重的信任危机,使社会稳定和政权合法性受到严重威胁。从这个层面上说,目前的中国,加快政治文明建设的步伐,加大政治体制改革的力度,不仅是必要的,而目是非常紧迫的。

(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问题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一根本问题。

1.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保证。共产党是中国革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这个领导核心的地位,源于党的理论,纲领和组织上的先进性,源于中国近现代各种社会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源于中国人民在长期革命和建设的实践过程中的历史选择。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中国由共产党领导,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由共产党领导,这个原则是不能动摇的;动摇了中国就要倒退到分裂和混乱,就不可能实现现代化”。江泽民同志也指出:“要把十几亿人的思想和力量统一和凝聚起来,共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没有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是不可设想的”。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须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不断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在这里,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是关键。一方面,要以改革的精神深入探讨党的领导和国家最高权力机构人民代表大会之间的关系,探讨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形式问题,解决党的领导和人民代表大会之间两套权力体系并轨的问题和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在权力机构框架内进行的问题,使党的领导和人民执掌国家政权更好地统一起来。在这个问题上,要解决的不是改变原有的基本制度,而是要解决运行机制方面理论和实践统一的问题,减少环节,增强实效更有利于党领导和支持人民直接参与国家政权管理和监督国家事务。这里需要克服的一个误区是,“党政分开”指的是党与行政机关职能的分开,而不是党与政权机构的分开。另一方面,党要按照宪法的规定,使自己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的轨道,使党的意志通过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变成国家的意志,逐步实现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政治民主化。

2.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作为一种新型的国家形态,它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广大劳动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体现着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国家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根本原则和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文明建设中的具体体现。 当前,实现人民当家的,除了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种必要的制度、机制和法律保障之处,还要通过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逐步扩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范围,使人民在实践中不断增强政权意识、公民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

3.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关键。实施依法治国是社会政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世界各国政治民主化进程的基本走向。依法治国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实现人民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和程序化。在依法治国的问题上,当前要着重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甚至知法犯法的问题。一方面,要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不断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自主权划分和管理制度,健全责权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同时还要增强司法过程的透明度,让人民能够真正行使监督的权力。另一方面,要通过宣传教育、培养人民群众的法治、法律意识,增长人民群众的法律知识,使人民掌握法律的武器,并学会运用这个武器来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现阶段中国政治文明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发力:

第一,进一步加大思想解放的力度,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1978年的真理标准大讨论催生了30年来的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1992年小平同志的南巡讲话催生了第二次思想解放运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同志认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最大成果之一就是解放了人们的头脑,解放了人的思想。它成为中国这三十年发展的最重要的动力。这一切自然地为政治改革和民主发展铺平了道路。”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政治体制改革要比经济体制改革难度大得多。党的十七大报告第六部分用一个独立篇幅专门阐述了“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报告中69次提到了“民主”。一个有目共睹的事实是,十七大召开以后的近几年的时间内,党内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民主改革措施,以期实现中央最高决策层以党内民主推进人民民主进程的战略目标。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讲话中指出:“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都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过去拥有不等于现在拥有,现在拥有不等于永远拥有。”这是对全党的警世恒言。可以说,胡锦涛同志的讲话精神,传递出改革开放新的信号,吹响了新一轮思想解放运动的号角。目前我国如欲加大思想解放的力度,加快政治文明建设的步伐,首当其冲的任务是:必须彻底破除“权力分立和制衡是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形式”的思想禁锢,充分认识权力分立和制衡是人类政治文明的共同成果。我们不必照搬资本主义的三权分立、两(多)党轮流执政的体制模式,但我们必须建立和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权力分立和制衡体系,从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上解决权力过分集中问题。只有坚持不断解放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中国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各项事业的发展才能迈上新的台阶。

第二,不断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加强人大的监督保障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国的各级人大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但我国的现实情况是,人大代表都是兼职,人民代表的人员构成是政府官员、各条战线的劳模、各界名人和企业家。很多人认为人大代表是一个荣誉,而不是一种责任。许多地方的企业家想方设法要弄一个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身份,但却很少参加人大和政协会议,履行相应的职责。显而易见,他们的目的并非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而是借此名誉为自己的企业捞好处,有的甚至将其看成一种护身符。我们国家的一级地方行政官员是由上级党委提名,经当地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对人大负责。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的联系,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代表”。我们看到,城乡选举实行“同票同权”已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高票获得通过。我们可以将选举人大代表作为切入点,引入竞争机制,竞选产生代表,逐步实行人大代表职业化。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加强人大的监督作用。人民代表人民选,人民代表为人民。唯有如此,方能体现“以人为本”,以全体中国人民为本的政治理念。

第三,逐步实现政府内司法独立,党内纪检委独立行使权力。一些网民认为我国司法系统是检而不察,察而不明;判而不审,审而不公。这些言论似乎有些偏激,但当今社会中此种现象确实存在。试想,检察机关干部的人事和财务管理权在党委和政府,你又如何去监督政府?曾被人们寄予厚望的反贪局因受体制所困,终究未能如香港廉政公署一样,凭一己之力清除腐败,就是明证。现实生活中,领导批示往往比生效判决更管用,这是权大于法的典型表现,无怪乎法院系统内不时有人发出“法官难做,院长难当”的感慨。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查处的腐败大案、要案、窝案一个接一个,但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这些案件大部分是由中纪委和省级纪委直接插手查办的。但纪委的监督也有其困境,中纪委前副书记刘锡荣曾在不同场合发出如此感慨:上级监督下级太远,同级监督同级太软,下级监督上级太难,组织监督时间太短,纪委监督为时太晚。真是一语中的。另一方面,近年来纪委书记、反贪局长落马的案例已不鲜见。因此,现阶段,我国应尽快实行纪委系统、司法系统垂直领导,再从财务管理制度入乎,逐步实行党内纪委系统、政府部门司法系统独立。除人大监督外,同级党委由同级纪委实施监督,同级政府部门由同级司法系统监督,纪委系统由同级党代表实施监督,司法系统由同级人大实施监督。

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一切拥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已成为文明世界的共识。腐败的根源在于权力本身具有一种内在的异化机制,领导干部同样具有作为“人”所具有的人性弱点,任何权力不加限制监督,就必然会走向腐败。

不言而喻,腐败现象的出现,根本原因是由于权力缺乏制约,是一种体制性的弊端。不可否认,30年来我国的法制建设逐步得到了完善,也出台了一系列反腐败措施,并先后进行了 “三讲”、“保先”“创先争优”教育活动等,然而事实证明,仅靠理想和纪律教育只能达到短期之功效,未能起到标本兼治之效果。我们党历来强调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在新的形势下,党的制度建设应该摆在首要位置。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指出:“全党必须清醒地看到,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 十七大报告也明确指出,“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只有坚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权力实行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反腐方能达到标本兼治之效果;只有坚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真正作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第四,逐步将官员的财产置于阳光之下,实行全方位的舆论监督。近期出台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相比于1995年开始实行的官员收入申报制度,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每年将官员的财产申报到组织部门和纪检部门是不够的。此番官员财产的申报,应该是一个通向官员财产公开的台阶。只有将官员的财产置于阳光之

下,让广大人民群众对其实施监督,方能真正有效。舆论监督,是社会公众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要通过舆论机构或借助舆论工具,从善治的角度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权力组织和决策人物的言行予以道义上的审视、评价和督促,当然也包括对官僚主义、缺德行为等社会不良现象的批评指责。舆论监督具有透明度高、时效性强、震撼力大、影响面广等特点。马克思曾经深刻指出,报刊“按其使命来说,是社会的捍卫者,是针对当权者的孜孜不倦的揭露者,是无处不在的耳目,是热情维护自己自由的人民精神的下“一呼万应的喉舌”。列宁也十分重视报刊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报刊应当成为我们加强劳动者的自我纪律,改变资本主义社会陈旧的、完全无用的方法或偷懒方法的首要工具,通过报刊来揭露各个劳动公社经济生活中的缺点,无情地抨击这些缺点,公开揭露国家经济生活中的一切毛病,从而呼吁劳动者的舆论来根治这些毛病。”1945年,毛泽东在延安与黄炎培先生谈及国家政权建设中的“兴衰周期律”时,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同志也在不同场所多次强调舆论监督的重要性。

在中国,近年来不断有因网上言论屡屡被司法追查的人、因短信被控告诽谤的人、因负面报道被“进京拘人”的记者,表明新闻立法迫在眉睫。新闻立法的目的,一方面是保障、规范新闻自由;另一方面是防止滥用新闻自由,尤其是防止新闻媒体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公共利益、侵害公民名誉、泄露个人隐私、妨碍司法公正、影响未成年人成长等负面效应。此外,报纸、电台、电视和互联网,都应该是民众舆论介入政府和国家事务管理和行使监督权利的工具,又是支持和帮助政府科学有效、稳定地统治国家的一种强有力的武器。实践证明:只有实现新闻自由,人人都关心国家事务,人人都积极参与国家事务,才能体现真正的“以人为本”,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深刻地指出:“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就不可能成功。”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的问题是异常复杂的,政治体制改革的难度是相当大的。萨缪尔·亨廷顿曾经指出:改革者面临的问题,比革命者更为困难。原因有三:首先,改革者必须两线作战,同时面对来自保守和革命两方面的反对:其次,改革者不但要比革命者更善于操纵各种社会力量,而目在对社会变革的控制上也必须更加老练;再次,如何处理各种形式改革的轻重缓急问题,对改革者来说比对革命者要尖锐得多。由此可见,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难度不亚于毛泽东同志带领中国共产党人武装夺取政权的难度。可贵的是,我们党已经积累了三十几年的改革经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完全具备驾驭政治体制改革全局的能力。胡锦涛同志高屋建领,在十七大报告中阐述的具有深刻内涵的“科学发展观”理论,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中国近现代历史和当今社会的现实表明,任何反对继续改革的言行或者照搬西方模式、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企图都是对中华民族不负责任的表现,必然会遭到历史的唾弃。中国的实践更是证明,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如果说,三十年中国经济改革成就的取得是依照小平同志“摸着石头过河”的精神,不断排除“左”、右两方面的干扰,一点一点突破的话,那么,今后的政治文明建设仍需“摸着石头过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采取循序渐进、润物无声、逐步增量的方式,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只有如此,才能实现社会转型时期的软着陆,才能安全地度过高风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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