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院申请学位取得学术成果规定

发布时间:2024-01-03 发布者:必威 浏览次数:

学位

类型

专业名称

学科代码

申请学位取得学术成果的标准

 

 

 

 

 

 

学术型硕士

 

 

 

 

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5

 

哲学

0101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取得学术成果的要求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CSSCI(南京大学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核心SCD 期刊目录中的公办本科院校学报上正式发表 1 篇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含录用),学术期刊级别参照《武汉科技大学学术期刊分级规定》;

2、在省级及以上党报党刊(详见党报党刊名录)发表 1 篇理论文章;

3、在主流权威网站(主要指人民网、光明网、中国社科网、中国教育网)发表 1 篇理论文章;

4、被省部级及以上政府或部门采纳或者领导批示的决策咨询报告(有证明)经由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核认定(前 6);

5、获省级学会(协会)及以上社科类科技成果奖励(有证书)。

二、申请学位取得学术成果的相关说明

1、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应提交取得的所有学术成果,其内容与学位论文须有直接关系。

2、学位申请人的导师是其学术成果审查的第一责任人,学术成果必须由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发表。

3、学术论文作者署名应为研究生本人署名第一、或导师署名第一、本人署名第二;学术论文和科技竞赛应以武汉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4、学术论文需正式发表或有正式录用通知。

 

 

 

 

 

 

 

 

 

 

专业学位硕 

 

 

 

 

 

 

公共管理

1252

一、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取得学术成果的要求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武汉科技大学为署名单位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或人文社科成果奖,一等奖排名6-10位、或二等奖排名4-8位、或三等奖排名3-5位;

2、以武汉科技大学为署名单位获得省级科技成果或人文社科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5位、或二等奖排名前3位、或三等奖排名前2位;

3、以武汉科技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与专业相关的软件著作权授权(研究生为第一授权人或导师为第一授权人、研究生为第二授权人);

4、以武汉科技大学为署名单位,获得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前三名,学科和科技竞赛项目类别参照《武汉科技大学学生学科和科技竞赛管理办法》 

5、以武汉科技大学为署名单位,参著导师出版的著作类书籍(一万字以上);或以武汉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参编导师主编的教材(一万字以上);

6、主持省级以上课题或创新创业项目1项(需结项);

7、在 SCI、SSCI、CSSCI(含扩展版)、CSCD、北大核心、SCD、《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等收录的期刊或刊物上正式发表1篇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含录用),或论文被EI(会议)收录,并且能提供论文检索报告,学术期刊级别参照《武汉科技大学学术期刊分级规定》;

8、决策咨询报告如被厅级政府采纳或发表在地厅级报纸上的学术性文章(执笔人排名第一位或导师为第一位,研究生为第二位,内容与专业相关);

9、在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并报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省级优秀期刊上发表1篇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10、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定为优秀的专业相关调研报告或实习报告;

1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并报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其他创新性或应用型成果。

二、申请学位取得学术成果的相关说明

1、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应提交在读期间取得的所有学术成果,学术成果须与所在学科专业有一定相关性,相关性由所在学科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认定。

2、学位申请人的导师是其学术成果审查的第一责任人,学术成果必须由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予以认定。

3、学术论文作者署名应为研究生本人署名第一、或导师署名第一、本人署名第二;专利第一发明人应以研究生本人署名第一、或导师署名第一、研究生本人署名第二。学术论文和学科和科技竞赛应以武汉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专利应以武汉科技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

4、认定研究生参著导师出版的著作类书籍或参编导师主编的教材,以书籍或教材内参编人员署名为认定依据。

5、学术论文需正式发表或有正式录用通知。

附:党报党刊名录:

1、中央级的党报党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解放军报》、《半月谈》、《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国日报》、《学习时报》、《求是》、《党建》、《党建研究》、《人民论坛》、《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国行政管理》、《中国发展观察》、《中国党政干部论坛》、《当代中国史研究》、《理论视野》、《理论前沿》、《党的文献》、《中共党史研究》、《百年潮》等。

2、地方党报党刊:各省级党报,如《湖北日报》、《四川日报》、《天津日报》、《重庆日报》、《江西日报》等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党报。地方党刊如,北京市的《前线》、山西省的《前进》、内蒙古自治区的《实践》、吉林省的《新长征》、黑龙江省的《奋斗》、浙江省的《今日浙江》、安徽省的

《江淮》、江西省的《当代江西》、湖北省的《政策》、湖南省的《新湘评论》、广东省的《南方》等。

特别说明:该《申请学位取得学术成果的标准》从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2024年1月1日之前按原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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